广东省政府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2505号(医疗体育类251号)提案答复的函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广东政府网  法律法规网 2018-08-14 17:37:27  评论()

文件名称:广东省政府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2505号(医疗体育类251号)提案答复的函

文件编号:粤府函〔2018〕257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粤府函〔2018〕257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

第一次会议第2505号(医疗体育类251号)

提案答复的函

陈新滋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粤港澳大湾区新药研发联合实验室的提案》收悉,经会科技部、国务院港澳办,现答复如下:

提案提出的建议对整合提升粤港澳医药研发力量,发挥粤港澳合作优势,促进内地与港澳在医药领域的合作发展具有积极意义,我省将积极研究吸纳。

一、加强指导,粤港澳合力打造医药创新高地

近年来,科技部指导我省积极拓展与港澳科研合作平台建设。

一是

推动港澳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在香港建设生物医药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香港大学),在澳门建设中药质量研究国家重点实验室(澳门大学、澳门科技大学),实验室经多年建设运行,取得显著成效。

二是

推动澳门大学联合国内医药大健康领域的6个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国家工程实验室,正式启动筹建中华医药创新高地暨国家技术创新中心。推动澳门大学与中国科学院生物医药与健康研究院共建中药创新研究院。推动澳门大学与广西药用植物园、深圳国家基因库、深圳华大基因和北京计算中心共同发起并启动“药用植物4.0计划”。

三是

开展粤港澳高校联合实验室建设。2016年底,我省启动粤港澳联合实验室建设工作,目前已有五家实验室立项建设,其中生物医药领域的有广东药科大学与香港大学共建“糖脂代谢病粤港联合实验室”、暨南大学与香港大学共建“肿瘤分子生物学粤港澳联合实验室”。

二、深化合作,推动建设粤澳中医药科技产业园

在两地中医药科研机构和企业的合力推动下,粤澳中医药科技产业园建设取得多方面的成效。

一是

园区以技术为主的公共服务平台包括GMP中试生产大楼、研发检测大楼、科研总部大楼等,于2017年9月全面落成并投入使用。

二是

产业园通过与葡语系国家卫生药品相关政府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初步搭建起连接欧盟、非洲、东盟等重要区域的合作网络,并成立“中医药产品海外注册公共服务平台(横琴)”。

三是

香港浸会大学、澳门大学和广州中医药大学签署《粤港澳中医药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将共建国际一流的中医药教育、科技与临床合作平台,并已启动首期6个项目的合作,为中医药走向海外做出贡献。

四是

产业园与澳门大学、北京大学共同创建非盈利机构—中华医药创新研究院,作为大湾区科技创新基地以及公共服务平台。

三、探索创新,推动建设粤港澳大湾区联合实验室

我省在医药创新方面具有较好基础,已建新药研发领域科技创新平台有广东省实验室1家,重点实验室17家,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32家。其中,“广州再生医学与健康广东省实验室”于2017年批准成立,依托中国科学院广州生物医药与健康研究院和粤港澳地区的相关优势科研力量建设。从基础研究与国际合作、临床研究与转化、产业发展与产业促进等3大板块布局建设,打造生物医药产业国际化高地,带动整个生物医药与健康产业发展。

下一步,我省将继续围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探索粤港澳科研合作新模式,重点在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等领域建设粤港澳大湾区联合实验室,并将其建设成为粤港澳三地组织高水平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聚集培养优秀科技人才、开展高水平学术交流、科研装备先进的基地,推动粤港澳三地创新要素的流动,促进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大力支持相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整合优势资源,建立粤港澳大湾区新药研发联合实验室,并积极提供指导,推进粤港澳大湾区生物医药产业的发展。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省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18年8月1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020-83132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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