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本市加强助学金政策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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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本市对部分教育系统助学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调查中发现教育主管部门和涉及学校在执行政策过程中存在一些不合理、不规范的情况。一是教育主管部门指标分配不合理。按照天津市相关文件的要求,每年对所属普通高中在校生总数的10%分配享受国家助学金指标。但由于各个学校在校生具体情况存在差异,导致有的学校虽实际需救助的学生不足10%,但为了完成指标任务,将条件不太充分的学生也纳入受助范围。而有的学校实际需救助学生多于10%,使学校不得不在困难学生中选取最困难的进行资助,出现应享不能享的情况。二是各学校在助学金的申请、审核、核算方面不规范。审计发现有的学校没有按要求对助学金进行分账核算;有的学校受助学生的申请资料填报笼统、不充分,不能真实反映学生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有的学校申请资料仅由班主任审核,未经过学校审核和公示环节;有的学校受助学生储蓄卡未由学校统一办理;有的学校助学金等级划分依据不明确。
针对上述问题,提出以下建议:一是建议教育主管部门改变分配的方式,对受助学生设条件不设比例,统筹使用助学金经费。教育主管部门通过细化助学金资助条件,如优先资助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特困救助、残疾及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困难的学生,摸清各学校需资助学生底数,建立困难学生动态管理数据库,让符合救助条件的学生应享尽享,使得国家助学金政策发挥最大的效益。二是建议教育主管部门尽快出台助学金管理使用相关制度文件,从制度层面规范助学金申请、审核、核算、发放程序,指导各学校和相关单位依照规定严格执行,确保核算正确、资料齐全、程序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