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温105号建议的答复
文件编号:浙交建〔2018〕117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姜景峰代表:
您在省人大十三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四好农村路资金补助力度的建议》(温105号)收悉。结合省财政厅会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农村公路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基础,省委、省政府一直以来十分重视农村交通发展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的重要批示,积极推进农村交通各项工作,农村交通发展水平居全国前列,为我省农村、农业各项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对于代表们提出的建议,我厅十分重视,多次专题研究、认真吸收,在制定工作措施和政策时给予充分考虑。今年省政府出台了《关于高水平建设四好农村路的实施意见》(浙政办〔2018〕24号),已明确省级财政将安排资金,加大力度,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支持四好农村路建设,并对26县给予重点倾斜。同时将积极争取中央资金,重点支持永嘉县等26县的农村公路发展。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农村公路事权的责任主体为县级政府。永嘉县要按照以县为主、地方自筹、省市适当补助的原则,建立四好农村路建设投融资长效机制,有序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我厅将继续对永嘉县交通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和必要的支持,以进一步加快永嘉县交通的发展。
感谢代表们对我省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浙江省公路管理局农村公路处徐鑫
联系电话:0571-87813820,传真:0571-87804981
邮编:310009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2018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