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加强林业行政许可事项批后监管工作的通知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上海政府网  法律法规网 2018-07-16 15:03:43  评论()

文件名称: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加强林业行政许可事项批后监管工作的通知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闵行、嘉定、奉贤、青浦区绿化市容局,浦东新区环保市容局,宝山、松江、金山、崇明区农委,浦东新区城管执法局:

近期,在我局行政许可事项林地占用和林木迁移批后监管工作中,多次发现申请人承诺用于还林的地块重复用于新造林项目。为充分体现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严肃性,现就加强林业行政许可事项批后监管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按行政许可申请中承诺的还林地块和面积还林,不能列为新造林或新建绿地项目,并计入新增林地面积。林政执法部门完成现场勘测检查后,将还林地纳入森林资源库。

二、已经列为新造林项目,其项目不予验收。

三、申请人确认无法在行政许可申请中承诺的地块还林的,由执法部门依法立案查处。

各区林业行政执法部门应加大批后监管工作力度,严格按照批文要求加强监管。对于获得审批后未按时还林的行为须及时立案、严肃查处。

2018年6月20日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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