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参加全国尾矿库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的通知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浙江政府网  法律法规网 2018-07-14 05:39:31  评论()

文件名称: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参加全国尾矿库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的通知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杭州、温州、绍兴、金华、衢州、台州、丽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根据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召开尾矿库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的通知》(应急厅函〔2018〕190号),2018年7月18日上午10时,应急管理部将召开全国尾矿库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现将组织参加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要内容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精神,对全国尾矿库头顶库综合治理工作进行再动员、再安排,推动各地进一步强化尾矿库头顶库综合治理工作,部署开展尾矿库头顶库综合治理回头看,切实提升尾矿库头顶库安全保障水平;督促各地和尾矿库企业加强尾矿库汛期安全生产管理,严格落实汛期预测预警、值班值守和各项防汛措施,确保安全度汛。

二、会议地点及参会人员

(一)省级分会场:省安监局八楼824会议室。

参加人员:省安监局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省安监局矿山安全监管处全体人员,在杭矿山安全评价单位负责人。

(二)市、县级分会场:各市、县(市、区)安监局视频会议室。

参加人员:有尾矿库安全生产监管任务的市、县(市、区)安监局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执法机构负责人及相关业务处(科)室全体人员,尾矿库企业或者尾矿库管理单位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及安全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

未开通视频会议系统的县(市、区)安监局和相关人员由所在市安监局安排就近参加会议。

三、其他事项

(一)请各市安监局负责通知本辖区内有尾矿库安全生产监管任务的县(市、区)安监局和有关单位按时参加会议。

(二)请各地分会场做好视频会议开机调试等相关会务工作。

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8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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