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浙江省农业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衢51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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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农提
〔
2018〕
106号
徐荣新、徐伟、徐增武、翁有良、蓝雪敏、徐登富、林丽琴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大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扶持力度持续推进生态屏障区农业产业振兴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收悉。经会商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林业厅、省旅游局,现答复如下:
衢州市是我省重要的生态屏障,既守护着广袤大地绿水青山的生态环境,又肩负着让绿水青山变成金山银山、促进农民致富的重任。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现产业兴旺,衢州市开展了以柑桔产业为重点的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通过淘汰
“三低”桔园、加大桔园流转、改造低产低效桔园、建立设施栽培桔园、推广优良品种,已取得了明显成效,柑桔种植结构更趋合理、规模经营比重提高、柑桔品质明显提升、农民收益逐步增加,既打造了绿水青山,又创造了金山银山。
建议对在推进农业产业转型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剖析深刻
,针对性强,
也是有关职能部门着力研究解决的问题。
一、关于深化跨区域生态补偿机制,扶持柑桔、茶叶等多年生经济作物
我省省级以上公益林
4536万亩(其中国家级公益林1394.59万亩)占林业用地总面积46%,基本覆盖了全省八大水系源头及两岸、大中型水库、重要干线两侧、沿海岛屿、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等重要的生态区位及山体坡度35度以上的生态脆弱地区,使得一大批位于这些区域的森林资源、生物多样性得到了有效保护和快速恢复增长,在涵养水源、固土保肥、固碳释氧、净化大气、净化水质、减轻灾害、森林游憩等方面发挥着巨大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自2004年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以来,财政投入逐年加大,惠民政策逐一落实。补偿标准从最初的每年每亩8元已提高到2017年的31元(主要干流和重要支流县及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等重要区域省级以上公益林的最低补偿标准达到每亩40元)。截至2017年底,各级财政(含中央财政)已累计投入公益林补偿资金108亿元,直接拨付至333万户农户、1.5万余个村集体组织、330多个国有管护单位、2.2万名专职护林员。
根据《浙江省公益林和森林公园条例》和公益林认定有关规定,生态公益林的界定以生态区位的重要性、尊重群众意愿为原则。划入公益林后,只准进行抚育和更新性质的采伐,且采伐强度受到严格控制,目的是充分发挥其森林生态效益。而多年生水果和茶叶等经济林主要是以生产经营取得经济效益为目的,农民可以通过生产经营获得相应的经济收益,与公益林还是有较大差别的,作为经济林不宜区划界定为省级以上公益林。水果、茶叶虽不能享受公益林补偿,但其作为我省农业主导产业还是得到诸多政策支持和财政扶持的。
二、关于加大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扶持力度,推进柑桔产业振兴
近年来,根据财政支农体制机制改革的总体要求,围绕保障粮食等主要农产品供给安全、农民稳定增收和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等目标,省财政按照
“因素法”切块下达现代农业发展等专项资金,由各地结合当地水果、茶叶等农业主导产业发展,以及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等实际需要,在省定框架和使用方向范围内自主立项和分配使用,统筹用于支持水果、茶叶等农业主导产业基础设施建设,设施大棚等先进适用的农业设施设备购置,农作物病虫害绿色生态防控等农业科技示范推广,休闲观光农业等农业农村三产融合发展的新业态新模式应用等方面。
设施大棚是我省现代农业发展重要标志,是农民创业增收的有效途径。
2010年我省积极争取农业部、财政部支持,在全国率先开展试点,使用当年、历年资金对设施大棚进行补贴。2013年起,由于设施大棚未列入全国购置补贴范围,经农业部同意我省继续使用中央历年结余资金对标准化设施大棚进行补贴,并实行项目化管理。2017年,
省农业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做好
2017年中央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和省级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通知》(浙农计发〔2017〕26号),
鼓励地方制定出台县级补贴政策,
对县级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农机购置补贴试点工作成效突出的地方,在下达省级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时,给予适当倾斜支持。部分地方出台了罗幔棚补贴政策。
截至
2017年,全省建成设施大棚面积177万亩,其中,享受中央资金补贴的设施大棚面积6.64万亩,使用补贴资金5.46亿元,惠及农业经营主体2242户。
下一步,将进一步鼓励地方使用历年中央结转资金对产业发展需要机具装备进行补贴,继续加大对地方优势产业农机装备扶持力度,对开展县级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农机购置补贴试点工作成效突出的地方,在下达省级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时,继续给予适当倾斜支持,引导全省设施农业向高质高效发展。
三、关于强化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强柑桔黄龙病防控
一直以来,
我省高度重视
柑桔
黄龙病防控工作,
全面落实
“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属地管理、
联防联控
”机制,认真执行“挖治管并重,综合防控”策略,
全省柑桔黄龙病
得到
了持续
有效控制。
在具体举措上,
依托省、市、县、乡
4级452个重大农业植物疫情防控指挥机构,
抓好种苗检疫监管,
开展集中整治,强化执法检查,
通过
“统一种植健康种苗、统一防治木虱、统一挖除病树、统一冬季清园”等关键措施,保护无病桔园,除治轻病桔园,改造重病桔园
和
失管桔园,
抓好了疫情的综合治理
。在
10个市47个县(市、区)调整设立监测点,
形成
覆盖全省柑桔产区的省市县
三
级监测预警
体系
。
2015-2017年省财政投入800万元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其中衢州市50万元),用于柑桔黄龙病疫情监测点建设和运维、黄龙病防控示范区建立以及黄龙病(木虱)检测鉴定等。
同时,
在衢州市建立农业部柑桔良种
苗木繁育基地
,投入部、省资金
1133.3万元,建设柑桔良繁基地550亩,其中柑桔大棚约30亩、育苗网室6亩、原原种圃和采穗圃2.2亩,具有年产无病毒柑桔苗木300万株,无病毒柑桔接穗240万枝的生产能力,以确保柑桔生产种源。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完善柑桔黄龙病早期风险预警体系,强化柑桔种苗检疫执法监管,加大疫情防控工作力度,持续打好我省柑桔黄龙病防控阻截战,确保我省柑桔产业健康稳定发展。
同时,进一步支持农业主导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开展水果病虫害统防统治技术、无损伤测糖和农产品冷藏保鲜技术等社会化服务技术研究,着力解决技术服务不到位的问题。
四、关于加大三产融合发展
近年来,我们积极
支持衢州市立足优美的自然环境优势,围绕
“高效生态”、“特色精品”,积极推进“农业+”行动,促进农业与旅游、文化、康养等产业的深度融合。从2016年开始,中央财政已分别拨付给衢州市柯城区、江山市、常山县2000万元、1250万元、1250万元,用于支持当地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建设。支持衢州市开展休闲农业示范创建,推荐江山市、开化县、柯城区成功创建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点,推荐江山市浔里村、常山县黄塘村为中国美丽休闲乡村;江山市、柯城区被列入省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柯城区七里乡、开化县长虹乡列入省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名单。支持柯城区柑桔产业全产业链、常山县胡柚产业全产业链等5条示范性农业全产业链打造示范性农业全产业链。
下一步,我们将
充分发挥主体引领、科技支撑作用。支持各类主体组建产业发展联盟,
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增加
“三农”投入,加快发展乡村旅游,大力发展观光农业、休闲农业,培育田园艺术景观、阳台农艺等创新农业。打造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美丽休闲乡村。2018年,省农业厅、省旅游局计划联合评选出100个浙江省“最美田园”,到2020年每年打造2000家A级景区村庄和200家3A级景区村庄。
五、关于建立农业版
“山海协作”机制
山海协作工程,是省委、省政府为推动以浙西南山区和舟山海岛为主的欠发达地区加快发展,实现全省区域协调发展而采取的一项重大战略举措。
今年以来,一是健全了工作体系,调整完善了省山海协作领导小组,建立了
10个省级山海协作专题合作组,召开了省山海协作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和高规格的全省山海协作工程推进会;建立了山海协作项目管理平台,修订出台山海协作考核办法、产业园建设管理办法、产业园建设资金管理办法等10多项制度。二是优化了结对合作,全省与26个加快发展县结对的县(市、区)从30个增加到43个,杭州与衢州实现了县与县结对全覆盖,杭、衢两地双方部门签订了33个战略合作协议,部门间对接协作更加紧密、务实。三是合作内涵更加丰富,在深化特色产业、社会事业、群众增收等领域合作基础上,进一步探索推进了科技创新、农旅融合、乡村振兴、消薄消困等领域的合作,达成了一批新的合作项目。四是平台共建更加踊跃,新设立了一批生态旅游文化产业园。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发挥
14个浙江省农业产业科技创新服务平台作用,
加大对生态屏障地区的科技投入,组织实施
26县绿色技术研发应用专项,支持26县大力发展高效生态农业和现代服务业,加大科技富民惠民力度;不断深化产学研合作,推动区域创新服务体系建设,支持26县提升区域特色产业与生态经济发展水平;加快创新创业基地建设,优化创新创业环境,支持26县发展一批科技产业园区和示范基地,努力实现科学发展新跨越。
感谢你们对农业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省种植业局柏德玟,联系电话:
0571-86757891。
浙江省农业厅
2018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