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浙江省农业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丽29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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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农提
〔
2018〕
108号
陈荣昌、麻雪娇、陈德良、徐永丽、胡虹芳代表:
你们在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对香菇黑木耳产业转型发展的扶持促进产业可持续发展的建议》的建议(丽
29号)收悉,经会商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现答复如下:
一、我省食用菌产业发展现状及成效
浙江是世界人工栽培香菇的发源地。食用菌产业是我省农业十大主导产业之一,在农业结构调整、资源循环利用、生态保护、稳粮增效和增加农民收入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是山区农民脱贫致富的主要支柱产业之一。
2012年以来,受“南菇北移"、“精准扶贫”、市场波动等影响,我省食用菌产业开始进入转型升级期,生产规模出现六连降,到2017年生产规模调减到69万吨、产值56.7亿元,分别比2011年(历史最高年份)减少40.8%和11.9%,其中鲜香菇生产规模调至31.4万吨比2000年(历史最高年份)的52.9万吨减40.6%,鲜黑木耳生产规模17.1万吨,比2012年(历史最高年份)31.9万吨减46.4%。目前我省食用菌产业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一是品种结构逐步优化。
一方面,四大主导品种香菇、蘑菇、金针菇和黑木耳种植比例从
93%下降到85%,其中香菇比重逐年下降,黑木耳则经历了发展到调整稳定的过程,蘑菇基本稳定,金针菇由于工厂化生产冲击快速下降;另一方面,秀珍菇、海鲜菇、灵芝、灰树花等珍稀特色食(药)用菌呈现良好发展态势,占比稳定在10-12%。目前品种基本形成以香菇、黑木耳、蘑菇、金针菇、秀珍菇等为主,灰树花、猴头菇、灵芝和海鲜菇、茶树菇、杏鲍菇等特色新兴品种为补充的多样化品种结构,以满足市场需求。
二是产业集聚度高、区域明显。
食用菌产业初步形成浙北、浙南蘑菇产区,浙西金针菇、秀珍菇产业带和浙西南、浙中香菇、黑木耳产业带,产业布局主要集中在丽水、金华、衢州、嘉兴等地,
17个食用菌主产县总产量、总产值占全省的95%以上,其中种植产值亿元以上主产县有15个。创建的57个省级食用菌主导产业示范区和精品园,栽培量2.7亿棒,占全省栽培量的23%。
三是生产方式趋于规模集约化、专业化。
生产方式从过去单一的散户生产向专业大户、工厂化、专业合作社加农户等多种生产方式发展。
5万袋以上规模种植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及食用菌工厂化比例达到35%以上。其中食用菌工厂化企业65家,年生产能力6.2万吨;稳步推进“菌包集中生产+分散式出菇管理”统分结合的菌棒(菌料〉专业化生产新模式,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目前全省菌棒(菌料)场244家,供应菌棒(菌料)约2.76亿棒,生产量约占全省总量的1/4。
四是循环生产模式不断创新。
全省已示范推广了菇稻轮作、水稻蘑菇芦笋、桑果枝栽培黑木耳、茭白叶栽培大球盖菇、菌糠多用途开发等,以食用菌为节点的
“千斤粮万元钱”循环生产模式30余种。
五是生产条件有效改善。
食用菌拌料装袋等环节的机械化应用率不断提高,菇棚生产设施改建加快推进,改建后的香菇标准棚实现了形象提升、抗灾能力提升和生产效益提升。
二、关于设立香菇黑木耳产业转型等相关专项资金的问题
近年来,根据财政支农体制机制改革的总体要求,围绕保障粮食等主要农产品供给安全、农民稳定增收和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等目标,省财政按照
“因素法”切块下达现代农业发展、农林渔业经营与管理体系建设等专项资金,由各地结合当地食用菌等农业主导产业发展,以及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等实际需要,在省定框架和使用方向范围内自主立项和分配使用,统筹用于支持食用菌等农业主导产业基础设施建设,设施大棚等先进适用的农业设施设备购置,食用菌等产业农业科技示范推广,休闲观光农业等农业农村三产融合发展的新业态新模式应用,以及浙江(丽水)农业绿色发展先行示范区建设等方面。同时,对涉及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农业全产业链建设等竞争性领域,逐步转变支持方式,积极探索融资担保、贷款贴息、建立基金、风险补偿、股权投资等市场化运作模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进一步撬动社会资本、金融资本加大“三农”投入。鉴于现有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的扶持范围,已经涵盖了我省食用菌等农业主导产业基础设施、设施装备、技术推广、三产融合等环节,因此,不需再重复设立相关专项资金。建议当地主管部门根据食用菌产业发展需要给予适当倾斜。
三、关于支持提升现代生产方式的产能和规模的问题
近年来,我厅高度重视食用菌重点县(市、区)生产设施设备和集约化生产水平的提升。一是全面提升食用菌标准化菇棚改造和集约化生产。每年安排现代农业发展、农林渔业经营与管理体系建设等专项资金用于菇棚改造、菌棒(菌料)工厂化生产等方面,并将食用菌拌料、装袋、接种、烘干等设施设备列入省农机补贴目录,扶持提升食用菌现代生产方式产能和规模。
2017年,全省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年安排食用菌项目10多个,总投资1707万元,其中省财政扶持819万元,主要扶持标准化菇棚建设、设施设备提升和集约化生产等。据统计,全省标准菇棚改造率达81.5%,改建后的标准菇棚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改善,实现了形象提升、抗灾能力提升、生产效益提升,同时美化了环境。建成集约化菌棒(料)场244个,其中60个核心菌棒生产中心,生产规模2.76亿袋,使“菌包集中生产+分散出菇管理”的统分结合新型生产模式,成为食用菌生产方式转型的重要载体。二是提升全产业链发展。如龙泉市承担的浙江省农业重大项目《龙泉市食用菌全产业链提升建设规划》,总投资1亿元,其中省财政资金5000万元,目前己完成总投资的95%,己建成食用菌精深加工园1个、工厂化示范园l个,灵芝生产特色园1个、食用菌生产示范园3个、食用菌标准化基地10个、龙头菌种场2家,废菌棒集中处理站5个、废菌棒循环利用示范基地5个,提升有机肥料加工厂1家。建成食用菌全产业链展示中心(香菇博物馆)1个。
四、关于加快产品销售方式转型的问题
近年来,我省十分注重在食用菌公共区域品牌打造、互联网营销平台建设等现代销售方式的引导和扶持,促进食用菌产品销售方式转型。一是注重食用菌区域公共品牌培育。加强对
“庆元香菇”、“龙泉黑木耳”、“磐安香菇”、“常山猴头菇”、“庆元灰树花”、“嘉善蘑菇”等“三品一标”公共品牌的宣传保护,并通过组织参加省市农博会、优质精品评奖等活动,提升区域公共品牌的影响力。目前“庆元香菇”品牌价值达45.36亿元,名列全国食用菌类品牌首位。二是注重食用菌市场培育。如庆元投资18亿元建成的“中国香菇城”,以质量认证标准为基础,切实实现线下实体店铺与线上物联网交易相结合的现代电商经营模式,全力打造成为食用菌全球采购中心。2017年交易量达4万多吨,交易额达26亿多元。三是注重“食用菌+互联网”、“食用菌+旅游”等新型营销模式培育。如磐安打造菇旅文化体验园、“菌棒+互联网”电销及丽水莲都“食用菌+旅游”的“蘑幻森林”等新模式,以“菇文化”为主题,开创食用菌产业农旅融合的新格局。
下一步我们将以绿色安全、提质增效为目标,稳定提升常规菌、引进开发珍稀菌、适度发展药用菌;以特色菌园、产业团队为抓手,以集聚区、规模主体为重点,以创新驱动为核心,重点培育一批菌园、深化一个平台、完善一大技术,促进产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
一是以绿色农业发展为契机,优化产业结构布局。
结合现代农业
“十三五”产业规划和“绿色农业”建设,充分发挥食用菌资源、品种和生态、区域集聚优势,通过集聚要素、提升层次、增强辐射,建设打造一批食用菌优势产业集聚区和食用菌特色园。在品种结构上,重点扶持香菇、黑木耳、蘑菇等优势品种以及灰树花、秀珍菇、猴头菇、灵芝等珍稀特色食药用菌。在区域布局上,建成浙西南和浙中香菇、黑木耳产业示范区,浙西金针菇、浙中珍稀特色食用菌产业示范区,浙南、浙北两大蘑菇产业示范区。在食用菌产业集聚区、特色菌园和规模主体培育上,适当向丽水等香菇、黑木耳重点传统主产区倾斜,提升规模化集约化基地的生产能力。
二是以资源利用为核心,促进生态循环发展。
更加注重资源循环利用,坚持生态导向,全面推行生态循环农业模式,提高绿色发展水平。要充分利用农作物秸轩、桑果枝条、木材加工下脚料等农林副产品资源,积极发展以秸秆为基料的食用菌生产,并做好菌糠的多级利用,大力推广菇粮轮作、菇菜套作、林菌套作、光伏食用菌等高效生态增产栽培模式。
三是以科技创新为驱动,延伸产业全产业链。
一是要加强菌种种质资源的收集、保护与开发利用。研究提出浙江省第二批食用菌资源保护名录。强化源头引种和主栽品种提纯繁育,开展良种引选、出菇试验和展示等,着力培育菌种产业和育繁推为一体的生产主体,推进菌种场提升改造和规范化建设。二是要加强食药用菌深加工产品研发。坚持市场需求导向,加大食药用菌深加工关键技术研究应用与菌类功能食品、药品研发,促进食用菌从餐桌向功能食品、保健食品和药品领域拓展,全面提高食药用菌产品的附加值和精深加工水平。三是要坚持产学研、农科教相结合。积极发挥各级食用菌产业技术创新与推广服务团队、产业协会的作用。加强对食用菌新品种引选驯化,开展循环生产技术创新研发和主要菇种提质增效技术研究。重点开展标准菇棚新型材料、菌(料)棒工厂化生产、接种关键装备和核心技术、新型基质及胶囊菌种、液体(化)菌种、还原型菌种等菌种生产新技术研究,加强种性检测、轻简智能化生产、病虫害绿色防控、
精深加工等重大技术研究和贮备。
四是以标准化生产为手段,积极打造
“浙江模式”。
培育专业化菌种生产企业,建立菌种质量标准检测体系,加强种质资源严格菌种质量管理。完善食用菌标准化生产体系,以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省为契机,抓好食用菌的标准化安全生产。抓紧制定完善标准菇棚、菌棒集约生产、食用菌原辅料等技术规范,建立健全食用菌生产标准化体系。加强投入品管控,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业投入品和非法添加物,建立产品质量可追溯制度。继续推进传统产区老旧菇棚、养菌棚和生产设备提升改造,加快
“机器换人”。培育建设一批菌(料〉棒工厂化标准化生产中心(场)、食用菌原辅料供应集散中心和废菌糠、筒袋回收利用中心,积极推广“集约化菌(料〉棒生产(龙头企业)+分散式出菇管理(农户)”统分结合的新型生产模式,提高标准化、社会化服务水平。加强新型经营主体培育,扶持培育一批食用菌集约化、工厂化生产主体,发挥加工龙头企业在产加销一体化、质量安全管理、农民增收中的主体作用,完善利益联结和分配机制,鼓励和支持企业自建基地,发展订单生产;依托规模经营主体的管理理念,带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大户和农民,实现标准化生产,把质量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到生产过程的每一个环节,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五是以区域品牌为突破口,积极培育现代新型营销模式。
加强食用菌品牌建设,扩大香菇、黑木耳等原产地域〈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地域优势,鼓励生产主体开展
“三品”认证和品牌、商标注册。强化香菇文化保护和品牌提升,培育香菇文化产业,围绕食用菌的营养保健功效,开展“一荤一素一菇”公益宣传。建立完善现代食用菌营销体系,依托主流电子商务平台开展农产品地标品牌保护计划,组织分地区、分类目的食用菌资源对接会,为食用菌生产商、服务商和电商平台提供资源对接、服务对接和渠道对接,引导电子商务平台与食用菌生产商开展合作。积极发展电子商务,加强产地市场规范建设管理,扶持培育大型流通(营销〉企业、产销合作社和新型流通业态,鼓励产销主体与大型超市建立产销对接关系。拓展食用菌产业功能,把食用菌特色生态栽培与健康食品、观光采摘旅游结合,引导消费,促进融合发展。
感谢你们对农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省种植业局陆中华,联系电话:
0571-86750135。
浙江省农业厅
2018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