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丽36号建议的答复
文件编号:浙交建〔2018〕110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吴松平代表:
您在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上领衔提出的《关于要求批复规划省道的建议》(丽36号)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我厅坚决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四大建设和推进淳安等26县加快发展的决策部署,高度重视龙泉市的交通运输发展,在龙泉市的交通运输项目规划和建设上给予大力支持,在政策上给予倾斜。
我厅非常重视普通省道公路网的规划调整工作,经过大量的调查研究和充分论证,广泛征求地方政府、省级相关部门意见并与邻省对接,目前已经形成调整方案初稿。下一步,我厅将进一步深化研究及完善普通省道公路网调整方案,积极争取省政府早日批复。
您在建议中提到的仙居至庆元公路,已纳入我省综合交通发展十三五规划,建议龙泉市深化方案研究,扎实推进项目前期。我厅将做好技术指导和服务工作,在条件成熟时,将其列入省综合交通年度投资计划,按政策予以资金补助。
感谢您对我省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浙江省公路管理局计划财务处姚康
联系电话:0571-87813814,传真:0571-87809478
邮编:310009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2018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