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200号提案的答复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浙江政府网  法律法规网 2018-07-11 11:25:49  评论()

文件名称: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200号提案的答复

文件编号:浙交提〔2018〕61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吴良树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上领衔提出的《关于加快实施龙游灵山江沿江公路工程的建议》(第200号提案)收悉,结合省财政厅、国土资源厅的会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农村公路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基础,省委、省政府一直以来十分重视农村交通发展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的重要批示,积极推进农村交通各项工作,农村交通发展水平居全国前列,为我省农村、农业各项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您领衔提出的灵山江沿江公路工程为农村公路项目,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农村公路事权的责任主体是县级人民政府,由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建设。建议龙游县结合当地财力,统筹谋划该项目的建设工作,科学确定建设规模,合理安排建设时序。省国土资源厅将积极指导用地预审及报批的有关工作,我厅将加强技术指导,按规定给予支持。

根据省政府《关于高水平建设四好农村路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8〕24号),省财政每年安排资金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支持四好农村路建设,对龙游县等26县给予倾斜,同时我厅将积极争取中央资金重点支持龙游县等26县的四好农村路建设,以进一步加快龙游县农村交通的发展。

感谢您对我省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省交通运输厅梁群学

联系电话:0571-87813813传真:0571-87804981

邮编:310009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2018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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