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中央在浙和省属企业安全生产互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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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时间:
有关中央在浙和省属企业: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进一步推进中央在浙和省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落实,有效防范较大社会影响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经研究,决定开展2018年度中央在浙和省属企业安全生产互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互查时间
7月至8月期间,分组检查的日程安排一般不超过3天。各组(具体分组安排见附件)的检查时间和行程安排由各组协商确定,并另行通知。
二、检查方式
检查由组长单位牵头,成立互查小组,组内单位数量较多的,也可视情分成若干组进行互查。检查组成员由各中央在浙和省属企业安全部门负责人组成,省安监局派员参加。检查采取组内互查的方式,按照每个成员单位逐一检查或选择几家进行检查的方式进行,具体方案由组长单位协商各成员单位确定。
三、检查内容
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贯彻落实情况;深入实施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情况;年初下发的考核指标具体执行情况;其他安全生产一系列部署和要求贯彻落实情况等。
四、工作要求
(一)检查形式采取听情况介绍、看作业现场和查阅台帐资料等。
(二)检查不得影响企业正常生产,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个严禁等纪律要求,注意廉洁自律。
(三)检查组出行车辆由组长单位提供,或商组内其他成员单位确定。
附件:2018年中央在浙和省属企业安全生产互查分组安排
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