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6月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进展情况的通报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环保部  法律法规网 2018-07-04 10:54:08  评论()

文件名称:关于2018年6月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进展情况的通报

文件编号:环办监测函[2018]593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宁夏、青海省(区、市)环境保护厅(局),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

2018年6月以来,按照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以下简称水站)建设进度要求,各地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全力推进水站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目前,新建水站站房主体工程基本完成,已建水站填平补齐完成率超过9成,水站文化建设和运维交接工作有序推进,为全面完成水站建设任务奠定了坚实基础。现将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一、水站工程建设进展情况

2050个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站中,需地方新建水站959个,需地方填平补齐仪器设备并更新功能的已建水站530个。

截至2018年6月28日,地方新建水站站房主体工程已完成956个,占99.7%;其中,888个水站已完成内外装修和辅助设施建设,具备设备安装和验收交接条件。487个地方已建水站已完成仪器设备填平补齐,占91.9%。江西、天津、云南、宁夏、北京、山东、陕西、安徽、浙江、福建、广东、贵州等12个省(区、市)水站工程建设全面完成(详见附件1)。

二、水站运维交接进展情况

2050个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站中,除280个暂不具备建站条件外,其余1770个水站将全部交由第三方运维单位负责运维。

按照水站运维交接方案要求,运维单位负责地方新建水站仪器设备安装调试工作。截至6月28日,959个地方新建水站中的804个仪器设备已到货,正在开展安装调试工作,占83.8%。

省级环保部门负责组织开展水站自查工作。截至6月28日,959个新建水站已完成自查540个,占56.3%;530个已建水站已完成自查154个,占29.1%;宁夏、江苏等2个省(区)已完成省级自查,云南、陕西、上海、湖北、甘肃、四川、天津、黑龙江等8个省(市)水站自查完成率达到60%以上(详见附件2)。

三、存在问题

受封冻期长开工较晚和连续降雨、地质条件复杂等因素影响,尚有3个新建水站站房主体工程未完工。部分省份已建水站仪器设备填平补齐和功能更新工作进展缓慢,尚有5个省份未完成仪器设备填平补齐工作。

四、有关要求

水站建设已进入运维交接的关键时期,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各地环保部门和运维单位要高度重视、周密谋划、密切配合,把各项工作做细做实,确保水站按时建成、顺利交接、稳定运行。

(一)扎实做好水站工程建设工作。各地要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基础上,合理安排工期,加快推进新建水站站房和配套设施建设、已建水站仪器设备填平补齐和功能更新工作,确保7月底前全面建成联网。

(二)稳步推进水站运维交接工作。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各地环保部门和运维单位要通力合作、密切配合,按照运维交接方案要求,明确每个水站的交接计划和具体责任人,每日调度、销号管理,确保运维交接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三)深入开展水站文化建设。各地要高度重视水站文化建设,集思广益、群策群力,规范做好“规定动作”,创新做好“自选动作”,打造既相对统一又各具特色的水站文化建设精品。

附件:1.水站工程建设进展情况统计表

2.水站运维交接进展情况统计表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18年6月29日

抄送: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宁夏、青海省(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附件1

水站工程建设进展情况统计表

(截至2018年6月28日)

省份

新建水站

已建水站

站房主体工程

装修布局和

辅助设施

仪器设备

填平补齐

系统功能更新

北京

100.0%

100.0%

100.0%

100.0%

天津

100.0%

100.0%

100.0%

100.0%

河北

100.0%

100.0%

11.1%

11.1%

山西

100.0%

97.2%

100.0%

100.0%

内蒙古

100.0%

71.4%

0.0%

0.0%

吉林

100.0%

97.4%

100.0%

100.0%

辽宁

100.0%

57.8%

100.0%

19.2%

黑龙江

93.3%

63.3%

/

/

上海

100.0%

50.0%

100.0%

80.0%

江苏

100.0%

100.0%

100.0%

80.0%

浙江

100.0%

100.0%

100.0%

100.0%

安徽

100.0%

100.0%

100.0%

100.0%

福建

100.0%

100.0%

100.0%

100.0%

江西

100.0%

100.0%

100.0%

100.0%

山东

100.0%

100.0%

100.0%

100.0%

河南

100.0%

95.7%

100.0%

0.0%

湖北

100.0%

93.9%

98.0%

91.8%

湖南

100.0%

100.0%

100.0%

76.7%

广东

100.0%

100.0%

100.0%

100.0%

广西

100.0%

87.5%

100.0%

100.0%

海南

96.3%

29.6%

100.0%

100.0%

重庆

100.0%

94.7%

100.0%

20.0%

四川

100.0%

100.0%

8.0%

0.0%

贵州

100.0%

100.0%

100.0%

100.0%

云南

100.0%

100.0%

100.0%

100.0%

陕西

100.0%

100.0%

100.0%

100.0%

甘肃

100.0%

89.5%

100.0%

80.0%

青海

100.0%

0.0%

30.8%

0.0%

宁夏

100.0%

100.0%

100.0%

100.0%

全国

99.7%

92.6%

91.9%

73.4%

注:黑龙江、吉林、辽宁、内蒙古部分水站因封冻期较长开工较晚。

附件2

水站运维交接进展情况统计表

(截至2018年6月28日)

省份

新建水站

已建水站

省级自查

设备到货

省级自查

北京

100.0%

66.7%

0.0%

天津

100.0%

87.5%

30.0%

河北

41.3%

84.8%

11.1%

山西

11.1%

88.9%

0.0%

内蒙古

0.0%

28.6%

0.0%

吉林

34.2%

65.8%

100.0%

辽宁

51.1%

42.2%

15.4%

黑龙江

60.0%

60.0%

/

上海

50.0%

50.0%

80.0%

江苏

100.0%

95.2%

100.0%

浙江

0.0%

100%

0.0%

安徽

55.2%

100%

35.0%

福建

47.4%

84.2%

23.3%

江西

40.4%

100%

38.1%

山东

100.0%

100%

45.7%

河南

0.0%

95.7%

0.0%

湖北

69.4%

81.6%

75.5%

湖南

82.8%

79.3%

30.0%

广东

14.3%

87.1%

0.0%

广西

75.0%

87.5%

0.0%

海南

37.0%

3.7%

100.0%

重庆

52.6%

84.2%

20.0%

四川

100.0%

93.8%

0.0%

贵州

24.0%

84.0%

0.0%

云南

98.6%

98.6%

100.0%

陕西

79.4%

100%

83.3%

甘肃

89.5%

89.5%

0.0%

青海

0.0%

100%

0.0%

宁夏

100.0%

100%

100.0%

全国

53.5%

8

3.8%

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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