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2018年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违规考生处理的公告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的有关规定,现将在2018年海南省普通高考中被认定为考试违规考生的准考证号、考试科目、违规事实、拟处理意见、处理依据公告如下:
考生如对所认定的违规事实存在异议,可在公告之日起15日内向我局陈述和申辩。公告期满后,我局将依法作出正式处理决定。
联系电话:0898-65853852。
海南省考试局
2018年6月23日
文件名称:2018年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违规考生处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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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时间:
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的有关规定,现将在2018年海南省普通高考中被认定为考试违规考生的准考证号、考试科目、违规事实、拟处理意见、处理依据公告如下:
考生如对所认定的违规事实存在异议,可在公告之日起15日内向我局陈述和申辩。公告期满后,我局将依法作出正式处理决定。
联系电话:0898-65853852。
海南省考试局
2018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