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端午节前夕上海市粽子监督抽检情况通报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上海政府网  法律法规网 2018-06-13 09:31:42  评论()

文件名称:2018年端午节前夕上海市粽子监督抽检情况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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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午节前夕,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本市生产经营的粽子进行了监督抽检,共抽检粽子122批次,其中本市生产企业30批次、流通企业60批次、餐饮单位自制32批次。样品涉及五芳斋、新雅、沈大成、乔家栅、老盛昌、雨润、思念、三全、杏花楼、真真老老、万寿斋、功德林等品牌。结果显示,122批次粽子样品均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样品检验合格率为100%。

本次抽检依据GB19295-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速冻面米制品》、GB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9921-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和GB7098-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罐头食品》、SB/T10377-2004《粽子》等国家标准及相关标准要求,检验项目主要包括:铅、铝、脱氢乙酸、黄曲霉毒素B1、过氧化值、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计数、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和商业无菌等11项指标。

食药监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食用粽子时,可闻其味、看其色。购买后应尽快食用,避免长时间贮存,食用时需重新加热。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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