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昌通报3起扶贫领域失职失责问题典型案例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海南政府网  法律法规网 2018-06-10 07:59:12  评论()

文件名称:屯昌通报3起扶贫领域失职失责问题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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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屯城6月9日电(记者邓钰通讯员王和才)为进一步发挥典型案例警示震慑作用,教育警醒广大党员干部履职尽责,近日,屯昌县纪委县监委通报3起扶贫领域失职失责问题典型案例。

屯昌县坡心镇南台村党支部委员兼村委会副主任林法明、时任坡心镇南台村第二经济社社长林世岛和南台村委会计生专干黄兰花等人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扶贫物资被冒领问题。2017年12月,林法明、林世岛、黄兰花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所得已上缴。

屯昌县新兴镇新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李明镜,新雄村党支部委员、村委会副主任李明亮和新雄村党支部委员何子贵不认真履行职责问题。2017年10月,李明镜、李明亮、何子贵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屯昌县扶贫办原主任王健等3人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贫困户利益受到损失问题。2016年9月,李远浩作为县扶贫办扶贫物资的主要发放人员,在将扶贫黄牛发放给屯城镇大长坡村委会贫困户后,未对所发放黄牛的后续健康状况进行密切跟踪,且在得知所发放黄牛出现病死的情况后,未妥善处理致使大长坡村委会部分贫困户的利益受到一定损失。2018年4月,该县纪委县监委对三人进行诫勉谈话。

通报强调,屯昌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以精准监督护航精准扶贫,及时发现在脱贫攻坚中搞弄虚作假、数字脱贫、渎职失职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一经发现立即督促整改,情节严重的予以严肃追责问责,把“板子”狠狠打下去,让敢于玩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受到严厉惩戒。对查处的扶贫领域违纪违规典型案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震慑,确保扶贫政策项目资金落实到位,扶贫效果真正获得群众认可,扶贫成果真正惠及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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