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ZHQY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环保部  法律法规网 2018-06-06 11:23:02  评论()

文件名称:关于批准ZHQY

文件编号:环国核安发[2018]156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

你院《关于ZHQY-QG-001运输容器设计批准书延续申请的请示》(中辐院科计发〔2018〕3号)收悉。

根据《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我局审查了你院提交的申请材料,认为你院设计的ZHQY-QG-001运输容器满足我国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决定向你院颁发延续后的ZHQY-QG-001运输容器设计批准书,内容如下:

一、单位名称: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

二、单位住所:山西省太原市学府街102号。

三、法定代表人:常学奇。

四、设计安全分析报告版次:C版。

五、运输容器类型:B(U)型;Ⅲ级(黄)。

六、设计批准编号:CN/037/B(U)-96(NNSA)。

七、放射性内容物特性:特殊形式Co-60密封放射源,最大装载活度不超过7.4×1014Bq(20000Ci)。

八、设计说明:运输容器由外容器、内容器、螺栓、吊篮、减震环、碟形弹簧以及橡胶板组成,主体结构材料为06Cr19Ni10不锈钢、16MnDR钢;总质量为4766kg,最大外部尺寸为1362mm×1182mm×1420mm。

九、操作要求:运输容器必须按照安全分析报告的规定进行放射源装载准备、装载和卸载。

十、运输方式:道路、铁路、水路。

十一、使用环境温度:-40℃~+38℃。

十二、有效期至:2023年5月31日。

十三、本批准书不免除托运人遵守货包途经或抵达国政府要求的责任。本批准书不免除托运人遵守国家其他有关运输法规要求的责任。

国家核安全局

2018年5月31日

抄送:机械科学研究总院核设备安全与可靠性中心。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18年5月3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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