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甘肃省政府办公厅关于2017年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情况的通报
文件编号:甘政办发〔2018〕68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甘政办发〔2018〕68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
2017年,各地各部门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稳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在法定权限内依照法定程序制定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制度建设为抓手,有力推动了全省改革发展大局。各级政府备案审查机关认真落实规章、规范性文件管理的各项制度规定,加大对违法违规文件的审查纠错力度,有力维护了行政规范性文件公信力。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和做法
2017年,经省政府备案审查机关审查准予备案的规章、规范性文件238件,其中市州政府规章9件,市州政府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99件,省政府部门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130件。在备案审查中发现7件规范性文件存在违法违规内容,备案审查机关按照法定程序,向制定机关提出审查意见,责令限期纠正。全年共向国务院报备省政府规章8件,报备合格率达到100%。
(一)主动适应新形势,着力提高监督效能。
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一切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的新要求,完善审查机制,拓宽审查渠道,加大审查力度,提高审查质量,备案审查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2017年,全省县级以上政府备案审查机关备案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共453件,较上年增长32.4%。省级政府备案审查机关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总数较上年增长56.5%。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公开发布等规范性文件制定必经程序得到了普遍执行,有效期制度得到了普遍落实,历年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得到了定期清理,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做到了底数清、效力明、制度严和内容新。
(二)严格审查标准,持续加大纠错力度。
2017年,省级政府备案审查机关启动备案审查监督程序,分别向酒泉市政府、张掖市政府、临夏州政府和省科技厅发出备案审查意见书和意见函,针对有关规范性文件中存在的部分内容违法不当、行政程序设定无法律依据、未标注有效期、逾期报备等违法违规问题,责令制定机关限期纠正并重新发布。全省各级政府备案审查机关共纠正违法违规规范性文件11件,占报备规范性文件总数的2.4%。省级政府备案审查机关共纠正违法违规规范性文件7件,占本级政府规范性文件报备总数的2.9%。审查纠错力度不断加大,有效维护了宪法和法律权威。
(三)拓宽监督渠道,积极开展规范性文件异议审查。
省级政府备案审查机关高度重视社会监督,积极健全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异议审查制度,畅通受理渠道,高度重视社会监督,依法启动备案审查监督程序,及时处理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提出的异议审查建议。特别是将涉及深化放管服改革和营商环境建设方面的规范性文件作为审查重点,要求制定机关及时做出说明和回应,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处理结果及时告知提请人。2017年,省级政府备案审查机关共受理行政规范性文件异议审查申请4件,根据审查申请纠正违法违规规范性文件1件。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规范性文件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一些地方和部门在制定规范性文件过程中,程序把关不严格,不同程度存在程序缺失、程序倒置现象。个别单位合法性审查制度落实不到位,不重视、不采纳备案审查机关合法性审查意见,导致出台的制度措施存在违法违规情况。一些地方和部门制定规范性文件时照抄照搬,规范性文件内容与现实脱节,以文件落实文件的现象仍然存在。
(二)规范性文件漏报现象突出。
应报未报、报备不及时等问题时有发生。2017年,省级政府备案审查机关通过制定机关自我核查、异议审查、信息公开等多种渠道,发现省直部门漏报规范性文件17件,兰州市政府漏报规范性文件16件,全年漏报规范性文件数占报备总数的15.2%。
(三)备案审查监督能力不足。
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专业性强,随着全面深化改革深入推进,涉及扶贫开发、招商引资、生态保护等各个方面,审查能力不足的问题日益突出,自上而下存在不同程度的重备轻审备而不审的现象。还有个别审查机关担当履责不力,对责令纠正的规范性文件缺乏一追到底、紧盯不放的工作韧劲。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从维护宪法和法律角度,进一步强化对备案审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各地各部门要以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为指导,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宪法意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维护宪法权威的要求,自觉提高政治站位,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作为完善宪法监督制度的重要着力点,把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作为维护宪法法律尊严、保障宪法法律实施、保证中央政令畅通的具体实践,健全备案审查机制,完善审查标准,加大纠错力度,突出审查实效,确保如期完成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历史重任。
(二)改进审查方式,加大备案审查力度,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各级政府备案审查机关要严守法律红线,以合法性审查为主线,突出抓好备案、审查和纠错3个环节,把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坚持定期通报核查制度,层层传导压力,坚决遏制漏报瞒报现象。对于违法违规规范性文件,要敢于较真碰硬,坚决责令纠正,为简化行政程序、提高行政效率、改善营商环境扫清制度障碍。要创新审查方式,充分发挥专家学者特别是政府法律顾问的咨询作用,进一步提升审查时效。要建立与党委、人大备案审查的衔接联动机制,做到互通、互促、互补,形成工作合力,真正实现规范性文件有件必报,有报必审,有错必纠的工作目标,确保各级政府依宪施政、依法行政。
(三)积极主动作为,推动备案审查工作信息化建设。
政府备案审查机关要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决策部署,以信息化建设为着力点,建立规范性文件电子报备平台,逐步减少纸质规范性文件往来,实现规章、规范性文件网上报备。逐步建立便民网上查询和异议审查受理平台,提高规范性文件的公开化水平,扩大公众知晓度、参与度,方便社会对规范性文件管理和政府工作开展监督。
附件:1.2017年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登记备案目录2.补报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及登记备案情况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5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