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关于2018年5月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核与辐射)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环保部  法律法规网 2018-05-08 18:20:01  评论()

文件名称:生态环境部关于2018年5月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核与辐射)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8年5月8日我部拟对1个核与辐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5月8日-2018年5月1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10-66556858、66103044、66556344

传真:010-66556837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环境保护部核设施安全监管司

邮编:100035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1

潍坊~临沂~枣庄~菏泽~石家庄特高压交流工程

山东省、河南省、河北省

国家电网公司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东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本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新建1000kV枣庄、菏泽变电站,扩建1000kV潍坊、石家庄、济南变电站,新建潍坊~临沂~枣庄~菏泽~石家庄2回1000kV交流输电线路约2×823.6km(含黄河大跨越2×2.7km)。

(1)新建1000kV枣庄变电站,站址为马山站址,位于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城头镇卞庄村,本期拟建设2台主变压器、2台高压电抗器、4个1000kV出线间隔等。

(2)新建1000kV菏泽变电站,站址为魏楼站址,位于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李村镇魏楼村,本期拟建设1台主变压器、3组高压电抗器、4个1000kV出线间隔等。

(3)扩建1000kV潍坊变电站,站址位于山东省潍坊市昌乐县红河镇平原村,本期拟扩建2组高压并联电抗器、2个1000kV出线间隔等。

(4)扩建1000kV石家庄变电站站址位于河北省邢台市新河县仁让里乡西千家庄村,本期拟扩建2组压并联电抗器、2个1000kV出线间隔等。

(5)扩建1000kV济南变电站,站址位于山东省济南市济阳县仁风镇王家村,本期拟扩建2台主变压器等。

(6)新建1000kV潍坊~临沂~枣庄~菏泽~石家庄交流输电线路,途径山东省潍坊市、日照市、临沂市、枣庄市、济宁市、菏泽市、聊城市,河南省濮阳市,河北省邯郸市、衡水市、邢台市。线路路径全长约2×823.6km,均为同塔双回路架设。

本工程总投资146279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046万元,约占工程总投资的0.82%。

(一)电磁环境

严格落实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工程周围区域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限值要求,且应给出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

(二)声环境

变电站应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变电站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相应限值标准,同时确保工程周围区域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相应功能区要求,防止噪声扰民。

(三)生态环境

线路经过生态敏感区时,应采取较小塔型、高塔跨越、档距加大等措施,选择影响较小区域通过,以减少占地和林木砍伐,防止破坏生态环境和景观。

(四)施工期

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采取有效防尘、降噪措施,不得扰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垃圾应分类集中堆放,及时清运;产生的废水应收集处理,不得排入沿线地表水体;在建设临时道路、牵张场地等时,应尽量减少对地表的扰动,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治理。

本工程采取网站、张贴公告、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了公众意见调查,单独编制了公众参与情况说明,并在其官方网站(http://www.sgcc.com.cn/)进行了公开。对工程周围841位公众、108个团体进行了公众意见调查。76.4%被调查公众表示支持本工程建设,23.4%被调查公众表示无所谓,0.2%(2人)被调查公众表示不支持意见。93.5%被调查团体表示支持本工程建设,6.5%被调查团体表示无所谓。经建设单位回访,该2人仍表示不支持本工程的建设。

我部受理后2018年1月31日-2018年2月13日在我部网站上进行了全本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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