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关于举办2018年本市管理会计知识竞赛的通知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上海政府网  法律法规网 2018-04-28 14:06:46  评论()

文件名称:市财政局关于举办2018年本市管理会计知识竞赛的通知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各区财政局:

根据《关于推进2018年管理会计体系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沪财会〔2018〕20号)的计划安排,经研究,市财政局会计处决定于2018年5月-10月份组织开展管理会计知识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参加竞赛活动的人员为本市所有财会人员。

二、竞赛内容

竞赛内容主要包括《关于全面推进管理会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财会〔2014〕27号)、《管理会计基本指引》、《管理会计应用指引第100号战略管理》等22项管理会计应用指引以及2018年上海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教材等方面。

三、竞赛安排

(一)网络竞赛(6-7月份)。由各区财政局发动广大财会人员,以个人报名方式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市财政局网站,网络竞赛试题以不定项选择题形式通过网络答题软件发布,参赛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30分钟)完成所有试题。各区参赛人数不得少于50人。

(二)初赛(笔试)(8月份)。由各区财政局推荐的本区财会人员,以组队方式(每组8名选手)在规定时间内(1.5小时)完成所有试题。初赛通过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和案例分析题等书面答题形式进行。按照各区初赛(笔试)总成绩选取排名靠前的4-5支队伍进入决赛。

(三)决赛(竞答)(10月份)。由通过初赛获得决赛资格的区财政局组织本区财会人员参赛,以组团形式(每组3名选手)参加决赛竞答,决赛通过必答题、抢答题、风险题和加赛题等现场答题形式进行。

三个竞赛环节的具体时间和相关要求,将另行通知。

四、表彰方式

本次竞赛活动设立个人奖、团体奖和组织奖。

(一)个人奖项

1.网络竞赛环节,对网络竞赛成绩排名前100名的个人,在网站上予以通报表彰;

2.初赛环节,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

(二)团体奖项(4-5名)

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1-2名,三等奖2名。根据决赛现场竞答结果,现场宣布获奖代表队,按代表队分别颁发一、二、三等奖。

(三)组织奖(6个)

对在开展知识竞赛的组织落实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区财政局予以表彰。

竞赛结束后,由市局向各区财政局下发竞赛结果通报。

五、工作要求

各区财政局要以此次竞赛活动为契机,广泛宣传和组织发动广大财会人员参赛,积极开展赛前宣传培训,通过层层选拔方式推荐优秀财会人员报名参赛,确保参赛的覆盖面和竞赛质量。要通过竞赛活动,达到增强广大财会人员责任感和使命感,激发进取精神和提升能力素质的目的。各区财政局可根据需要安排适当的经费,对成绩优异、积极参赛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适当的精神和物质奖励,切实调动财会人员的积极性。

特此通知。

联系人:市财政局会计处朱刚

联系电话:54679568*17043

上海市财政局

2018年4月23日

站长推荐: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友情链接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WAP
Powered by LC123.NET 8.5  © 2009-2015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 王正兴 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