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福建省贯彻落实国家海洋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协调小组的通知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福建政府网  法律法规网 2018-04-28 10:18:21  评论()

文件名称:福建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福建省贯彻落实国家海洋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协调小组的通知

文件编号:闽政办网传〔2018〕12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沿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和实施国家海洋督察制度的重要决策部署,加强对国家海洋督察整改工作的领导,推进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经省政府研究同意,决定成立福建省贯彻落实国家海洋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协调小组。

组长:唐登杰省长

副组长:李德金副省长

成员:刘琳省政府副秘书长

李钢生省海洋渔业厅副厅长(暂时负责人)

叶飞文省发改委副主任

翁玉耀省经信委主任

王永礼省财政厅厅长

叶敏省国土厅厅长

付朝阳省环保厅厅长

林瑞良省住建厅厅长

黄祥谈省交通运输厅厅长

黄华康省农业厅厅长

陈照瑜省林业厅厅长

赖军省水利厅厅长

吴南翔省商务厅厅长

吴贤德省旅发委主任

徐增福福建海事局局长

林仙元省政府新闻办副主任

协调小组负责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调度指挥等,研究落实国家海洋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协调推进整改工作,督导反馈整改情况,推动建立依法管海治海的长效机制。

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省海洋渔业厅,承担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李钢生副厅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4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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