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自治区市场监管厅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
文件编号:内政办字〔2018〕9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自治区工商局:
你局《关于建立自治区市场监管厅际联席会议制度的请示》收悉。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函复如下:
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建立自治区市场监管厅际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请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工作。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厅际联席会议制度
2018年4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件名称: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自治区市场监管厅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
文件编号:内政办字〔2018〕9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自治区工商局:
你局《关于建立自治区市场监管厅际联席会议制度的请示》收悉。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函复如下:
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建立自治区市场监管厅际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请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工作。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厅际联席会议制度
2018年4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