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8年全省安全培训工作要点》的通知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河北政府网  法律法规网 2018-03-26 15:52:25  评论()

文件名称: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8年全省安全培训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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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8年全省安全培训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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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8年全省安全培训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引号:

738711562/2017-51080

发布机构:

文号:

主题词:

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8年全省安全培训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年03月26日

主题分类:

安全生产监督

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8年全省安全培训工作要点》的通知

冀安监管人〔2018〕77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安全监管局、雄安新区安全监管局:

现将《2018年全省安全培训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3月24日

2018年全省安全培训工作要点

2018年全省安全培训工作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紧紧围绕全省安全生产中心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政策导向,创新安全培训工作体制机制,落实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安全培训监管责任,健全安全培训制度标准,着力推动落实企业安全培训主体责任,强化培训机构监督管理,健全安全生产考试体系,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培训活动,全面加强安全培训执法监督检查,全面提升安全培训质量,大幅减少因培训不到位引发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不断增强安全培训对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的支撑和保障作用。重点做好9个方面30项工作:

一、创新安全培训工作体制机制。

1.推动安全培训工作体制创新。

推动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主体责任,强化落实培训机构与考试机构培训质量保障责任,全面落实有关部门安全培训监管责任,全面履行各级政府安全培训领导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全员参与、培训机构自律管理、政府部门依法监管和社会广泛参与监督的安全培训工作监管体制。

2.推动安全培训工作机制创新。

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培训、管许可必须管培训、管执法必须查培训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督促各有关部门健全培训机构,配备人员,落实资金,制定落实本行业领域安全培训制度、标准,依法对本行业领域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3.推进落实安全培训联席会议制度。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发挥综合监管的作用,充分调动各负有监管职责部门做好培训工作的积极性,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安全培训联席会议,安排部署安全培训重点工作,协调、解决安全培训监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形成统筹协调、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二、严格落实安全培训监管责任。

4.健全安全培训监管责任体系。

出台《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河北省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培训监管职责分工规定》,进一步厘清安全培训综合监管和行业(领域)监管的关系,明确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安全培训监管工作职责,构建严密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安全培训监管责任体系。

5.健全安全培训监管责任考核机制。

将安全培训列入对省直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内容,加大安全培训在各级政府安全生产综合考核中的权重,突出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加强日常考核和重点工作考核,细化考核内容,提高考核针对性和对工作的推动力,通过严格考核落实各级政府有关部门的安全培训责任。

6.健全安全培训督导检查工作制度。

加强对省直有关部门和市级政府安全培训责任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督导检查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考核结果。

三、健全落实安全培训制度标准。

7.推动落实有关安全培训制度。

进一步推动企业全面落实从业人员准入、全员安全培训、师傅带徒弟、经费提取与使用等7项基本工作制度;推进各有关部门严格落实安全培训目标管理、暗查抽考、挂牌督办、责任倒查等7项管理制度。制定《河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实施细则》,修订《河北省安全生产培训管理规定》,进一步优化安全培训考试工作流程。

8.健全落实安全培训规范标准。

出台高危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的地方标准,出台电工、焊接与热切割等9个作业类别41个特种作业操作项目考试点审查验收标准,制定电力电缆、继电保护、电气试验等3个特种操作项目考试点建设标准及审查验收标准,起草非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三项岗位”人员以外的其他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起草安全培训机构从业规范等。

四、着力落实企业安全培训主体责任。

9.推动落实企业全员安全培训责任。

督促检查企业明确各个层级、各类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考核要求等内容,通过加强教育培训、强化管理考核和严格奖惩等方式,建立健全企业安全培训工作“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工作体系。

10、强化企业安全培训全过程管理。

督促检查企业把安全培训纳入本单位发展整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健全机构,配足人员,组织开展安全培训需求调研,严格执行培训教材编选与分级会审有关规定,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培训教育计划,严格培训过程管理、考核管理和质量评估,做到培训合格后上岗,建立健全“一期一档”“一人一档”等安全培训档案,持续提升企业安全培训长效内生机制。

11.严格落实企业安全培训经费。

督促检查企业按规定提取职工教育经费、安全生产费用,并足额列支安全培训经费。鼓励企业充分利用人社部门工伤保险预防费,用于本单位从业人员专项安全培训。

12.强化企业安全培训信息复核与公开。

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对其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岗前证件复核工作。复核不合格或证件信息无法复核的,不得安排上岗。督促企业落实在明显位置公告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姓名、岗位、培训日期、考试日期、发证单位、证件有效期以及举报方式、举报电话和举报奖励等情况。

13.提高企业全员安全培训质量。

认真督导检查企业的全员培训工作,组织召开全省金属冶炼企业全员安全培训现场会,推广学习先进企业全员安全培训典型经验做法,全面提高企业全员培训质量,有效提升企业安全培训管理水平。

五、进一步加强对培训机构的监管。

14.推进安全培训基地建设。

健全完善培训基地职能定位、布局规划和建设标准。依托国有大中型企业、中高等职业院校,启动石油天然气、金属冶炼等重点行业安全培训示范基地建设。力争利用3年时间,在全省高危重点行业建成一批师资水平一流、实训功能完备、教学设施齐全、教学手段先进、行业特色鲜明的安全培训基地,满足本行业领域从业人员培训需求。

15.进一步加强对培训机构监督管理。

加强培训机构安全培训条件建设,强化特种作业实际操作教学场地、设备设施及专门教师的条件管理,落实教师、教学和实习实训设施等情况书面报告制度,严格执行安全培训计划报备、考试计划审批及其通告制度,各级安监部门要不断强化安全培训事中事后监管和质量评估工作,健全安全培训档案管理,定期向社会公布培训机构参培学员数量、学员培训评议、考试通过率、收费标准和行政处罚等有关信息。

16.加快推进远程安全培训。

尽快制定远程安全培训管理及学时认定办法,制定远程安全培训教学设备和基础设施配备、网络培训和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等有关标准,完善远程培训和远程互动交流功能,选择2-3家培训机构进行远程安全培训试点,拓宽安全培训新模式。

17.加强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

进一步完善培训教师分类管理办法,分行业、分专业、分工种考核评定培训教师,组织开展安全培训教师讲课大赛、优秀教材评选活动和教学观摩活动等,遴选不同行业、不同工种的优秀教师队伍,进一步充实省级师资库,向社会推荐重点行业领域的优秀教材。

六、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考试体系。

18.加快推进特种作业实操考试点建设。

继续下大力推进特种作业实操考试点建设,加快完善电力电缆、继电保护、电气试验等电工进网作业实操考试点建设,确保年底前基本建成能够满足企业和社会需求、覆盖各个作业类别主要操作项目的特种作业实操考试点。

19.推进安全生产理论考试点标准化建设。

按照全省安全生产理论考试点布局规划及建设标准,全面推进安全生产理论考试点标准化建设,加快推进电力电缆、继电保护、电气试验等特种作业操作项目理论考点升级改造、标准化建设和审查验收工作。坚决淘汰停用一批不达标的安全生产理论考试点。

20.健全安全生产考务队伍建设。

出台安全生产考务人员管理办法,分行业、分工种建立特种作业实操考评员、考试系统管理员等考务队伍,执行考务人员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制度,建立全省特种作业实操考评员库。

21.进一步完善考试题库建设。

修订特种作业复审、延期复审题库,修订非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试题库。4月起,全省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复审、延期复审统一使用省级题库进行考试。全省特种作业人员复审、延期复审统一使用省级题库并在计算机上进行考试。

七、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培训活动。

22.继续实施安监干部素质提升工程。

分行业(领域)组织安监干部培训,督促指导各市组织开展乡镇安监站监管监察人员集中轮训,全面提升各级安监干部专业素质和履职能力。

23.组织开展企业重点人员安全培训。

举办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全年计划培训考核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4.5万人,特种作业人员和农民工15.5万人以上。6月20日前,按规定对全省化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全部轮训一遍。继续开展利用工伤保险预防费对化工、金属冶炼等企业班组长进行专项安全培训。每个市至少争取100万元工伤保险预防费开展本辖区重点企业班组长专项培训。

2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相关人员业务培训。

分专业、分工种大力开展安全培训教师业务培训,全年培训教师800人以上,进一步提高安全培训教师素质。继续分类组织开展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有效提高注册安全工程师能力水平。

八、全面加强安全培训执法监督检查。

25.继续加强安全培训日常监督检查。

继续强化对企业和培训机构安全培训日常监督检查,做到首查必查培训,全年监督检查重点企业和培训机构不少于30家,每个市全年监督检查辖区内重点企业和培训机构不少于20家,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依法严肃查处。因安全培训不到位导致发生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一律倒查相关人员的责任。

26.开展培训机构培训条件大整治行动。

今年6月底前,各培训机构结合各自培训范围,对照《安全培训机构基本条件》(AQ/T8011-2016)及有关规定,进行自查自改。7月至9月,各市对本行政区域内各培训机构基本条件逐一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有关机构及时整改。省局将组织对各市开展的培训机构基本条件监督检查情况进行抽查。通过治理,提升完善一批优秀培训机构,坚决淘汰一批不达标培训机构。

27.开展企业“三项岗位”人员证件大排查行动。

采取企业自查自改、县乡监督检查、市级随机抽查、省级督导检查方式,开展企业“三项岗位”人员证件大排查行动,严厉打击使用非法印制、伪造、倒卖的“三项岗位”人员证件行为,营造良好安全生产环境。

28.开展安全培训专项执法大督查行动。

突出金属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重点行业,按照企业和培训机构自查自改、县级安监部门监督检查、市级安监部门巡查抽查、省局督导抽查方式,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培训专项执法大督查行动。严格大督查行动量化管理与考核,县级安监部门要对辖区内所有安全培训机构及20家以上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市级安监部门要对2个以上县(市、区)、6家以上安全培训机构和10家以上企业进行巡查抽查,省局将对11个设区市、2个省直管县(市、区)以及每个市1家以上安全培训机构、2家以上企业进行督导抽查。省局对各市督导检查情况列入对各市年度安全生产考核结果。

九、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队伍建设。

29.进一步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继续完善落实各级安全培训人员政治理论学习制度,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坚持“四个自信”,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理想信念,开展多种形式的业务学习,全面提高监管监察能力和服务水平,进一步做好安全培训工作。

30.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有关要求,持之以恒推进作风建设,预防和查处各级安全培训人员在安全培训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行为,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作风正派、业务精湛、干事创业、廉洁高效的安全培训队伍,为全面提升安全培训质量,推动实现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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