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福建省经信委关于印发《水泥制造企业综合能源消费量核算与报告指南(试行)》《火力发电企业综合能源消费量核算与报告指南(试行)》的通知
文件编号:闽经信环资〔2018〕69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各设区市经信委(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省节能监察中心,各用能单位: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2017〕58号)精神,做好用能权交易能源消费量核算和报告工作,我委制定了《水泥制造企业综合能源消费量核算与报告指南(试行)》《火力发电企业综合能源消费量核算与报告指南(试行)》,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