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自治区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联络组的通知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宁夏政府网  法律法规网 2018-03-25 16:27:36  评论()

文件名称: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自治区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联络组的通知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银川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厅、交通运输厅、商务厅、统计局:

为配合做好国家统计执法检查组来宁工作,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自治区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联络组,现通知如下:

组长:张超超自治区党委常委、常务副主席

副组长:王小成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徐秀梅自治区统计局局长

成员:许宁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主任

赵旭辉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主任

陈春平自治区财政厅厅长

曹志斌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厅长

何正荣自治区商务厅厅长

杨玉经银川市市长

杨有贤银川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周万佩自治区统计局副局长

梁建民自治区统计局副局长

自治区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联络组(以下简称联络组)负责协助配合国家统计执法检查组开展工作,做好日常协调和保障任务,制定应急预案,处置突发事件,督导灵武市及其有关部门和其他检查对象自觉接受调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资料和证据。徐秀梅兼任联络组联络员。

联络组下设综合协调小组、后勤保障与应急处置小组,梁建民兼任综合协调小组组长,杨有贤兼任后勤保障与应急处置小组组长。

国家统计局对灵武市执法检查工作结束后,联络组自动撤销。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3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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