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自治区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联络组的通知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银川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厅、交通运输厅、商务厅、统计局:
为配合做好国家统计执法检查组来宁工作,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自治区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联络组,现通知如下:
组长:张超超自治区党委常委、常务副主席
副组长:王小成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徐秀梅自治区统计局局长
成员:许宁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主任
赵旭辉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主任
陈春平自治区财政厅厅长
曹志斌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厅长
何正荣自治区商务厅厅长
杨玉经银川市市长
杨有贤银川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周万佩自治区统计局副局长
梁建民自治区统计局副局长
自治区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联络组(以下简称联络组)负责协助配合国家统计执法检查组开展工作,做好日常协调和保障任务,制定应急预案,处置突发事件,督导灵武市及其有关部门和其他检查对象自觉接受调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资料和证据。徐秀梅兼任联络组联络员。
联络组下设综合协调小组、后勤保障与应急处置小组,梁建民兼任综合协调小组组长,杨有贤兼任后勤保障与应急处置小组组长。
国家统计局对灵武市执法检查工作结束后,联络组自动撤销。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3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