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全国基层文化队伍培训工作计划》的通知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文化部  法律法规网 2018-03-19 10:41:17  评论()

文件名称:文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全国基层文化队伍培训工作计划》的通知

文件编号:文办公共函〔2018〕66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广播电视局,国家图书馆、中央文化管理干部学院、文化部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文化队伍培训工作,根据《2014—2018年全国文化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文人发〔2014〕17号),文化部制定了《2018年全国基层文化队伍培训工作计划》,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请各省(区、市)文化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广播电视局坚持政治培训和业务培训、理论培训和实践培训、课堂培训和现场培训相结合,根据本地实际,制定本地2018年基层文化队伍培训计划。培训计划应将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作为培训重点内容,将基层公共文化管理干部和业务骨干作为重点培训对象。请各培训单位对承接的培训任务精心设计安排,认真组织实施,进一步提高培训质量。相关经费管理严格按照《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执行。

特此通知。

文化部办公厅

2018年3月12日

2018年全国基层文化队伍培训工作计划

2018年,文化部将继续开展示范性培训、公共文化巡讲和远程培训,重点开展县级图书馆馆长、文化馆馆长轮训和群众文艺创作骨干培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加强基层文化队伍建设,为文化建设提供人才支撑,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效能。为此,特制订本计划。

一、示范性培训

2018年将进一步扩大示范性培训规模,在中央文化管理干部学院和全国基层文化队伍培训基地继续举办示范性培训班,具体安排如下:

(一)整体安排。根据公共文化工作重点和各地申报情况,2018年计划举办全额拨款班39期,定向补贴班12期(见附件1)。定向补贴班可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微调,视情追加少量班次。

(二)培训组织。各省(区、市)文化厅(局)(包括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广播电视局,下同)和各培训单位按照《全国基层文化队伍示范性培训工作规范》(公共函〔2016〕65号)要求统筹组织好培训工作,按照本计划做好示范性培训学员选派及相关组织工作。

(三)经费安排。全额拨款班由文化部公共文化司承担培训费用(公共数字文化重点工程培训班相应经费由国家图书馆和文化部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分别承担),学员差旅费自行解决。定向补贴班采取合作办班方式由申报单位承担主要培训费用,文化部公共文化司给予每班5万元经费补贴。

二、公共文化巡讲

根据各地申报情况,经过对接,研究确定2018年全国公共文化巡讲安排。具体事项如下:

(一)整体安排。2018年全国公共文化巡讲分为两类:一是公共文化类巡讲,计划举办21期(见附件2);二是图书馆专业类巡讲,计划举办8期(见附件3)。

(二)工作分工。文化部公共文化司负责统筹指导和监督管理;中央文化管理干部学院负责组织实施公共文化类巡讲,协调师资和安排巡讲场次;中国图书馆学会负责组织实施图书馆专业类巡讲;各地申报单位负责本地组织工作以及培训情况统计报送工作。

(三)经费安排。公共文化类巡讲由各地申报单位承担主要经费,图书馆专业类巡讲由中国图书馆学会与有关省份共同承担主要经费,文化部公共文化司对巡讲予以适当补贴,主要用于补贴巡讲师资讲课费和差旅费、工作人员差旅费等。

三、远程培训

2018年全国基层文化队伍远程培训工作由中央文化管理干部学院、国家图书馆、文化部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分别组织实施。具体事项如下:

(一)整体安排。2018年共安排远程培训18期(见附件4),其中“公共文化空中大课堂”安排课程6期,每期两门课程,各2小时;数字图书馆推广工程“网络书香讲坛”安排课程6期,每期约1小时;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数字学习港”安排课程6期,每期约1小时,中国文化网络电视平台和数字学习港手机app同步播出“数字学习港”相关课程。

(二)培训组织。各省(区、市)文化厅(局)应指定专人负责做好远程培训工作,充分挖掘本地区基层文化队伍培训力量和资源,发动各级图书馆、文化馆(站)、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各级分中心、各培训机构参与全国基层文化队伍远程培训,做好本地区远程培训的动员和组织工作,确保培训效果,并做好远程培训情况统计和报送工作。

(三)教学接收点设置。“公共文化空中大课堂”教学接收点将进一步增加和下沉,符合播出条件的基层公共文化单位均可向中央文化管理干部学院提出申请,鼓励和支持各级图书馆、文化馆和有条件的乡镇文化站申报教学接收点。

四、联系方式

(一)文化部公共文化司

联系人:邓蓉

联系电话:010-59881738

(二)培训单位

1.示范性培训

(1)中央文化管理干部学院

联系人:袁航

联系电话:010-6926809413811876719

(2)浙江艺术职业学院

联系人:陈琳

联系电话:0571-8715014813588306965

(3)山东大学

联系人:张洋洋

联系电话:0531-8837551918660435051

(4)湖南艺术职业学院

联系人:任索

联系电话:0731-8883728815873101881

(5)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

联系人:万晓蓓

联系电话:023-8816211613983025757

(6)上海市文广局人才培训交流中心

联系人:钱昉

联系电话:021-5456231413817631263

(7)辽宁省艺术学校

联系人:李丹琦

联系电话:024-2381980215904032591

(8)四川艺术职业学院

联系人:高旭辉

联系电话:028-6171825613980769134

(9)山西戏剧职业学院

联系人:刘钢

联系电话:0351-272126318636185020

(10)中国图书馆学会

联系人:卢小戎

联系电话:010-8854582915901273307

2.公共文化巡讲

(1)公共文化类

联系人:中央文化管理干部学院段俊杰

联系电话:010-6926827413321135685

(2)图书馆专业类

联系人:中国图书馆学会胡京波

联系电话:010-8854565413651277770

3.远程培训

(1)中央文化管理干部学院

联系人:戴有山

联系电话:010-6926842113366282688

(2)国家图书馆

联系人:梁蕙玮

联系电话:010-8854408213611164783

(3)文化部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

联系人:陈早阳

联系电话:010-8800305113718945701

附件:1.2018年全国基层文化队伍示范性培训班工作安排表

2.2018年全国公共文化巡讲活动安排表(公共文化类)

3.2018年全国公共文化巡讲活动安排表(图书馆专业类)

4.2018年全国基层文化队伍远程培训工作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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