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南平市政府关于2017年度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落实考核情况的通报
文件编号:南政综〔2018〕34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南平市人民政府市长与县(市、区)长签订的《2017年度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按照《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市、区)政府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南政办〔2014〕93号),经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局联合考核,全市10个县(市区)政府均认真履行目标责任,全面完成了《2017年度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中的各项指标任务。
经研究,决定对全面完成年度耕地保护目标责任的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奖励5万元。同时,对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综合评定第一名的光泽县人民政府、第二名的建瓯市人民政府和第三名的邵武市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分别再给予奖励5万元、3万元和2万元。以上奖金可用于耕地保护工作中表现突出人员的奖励。
希望各县(市、区)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为理念,继续履行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为推进我市绿色可持续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南平市人民政府
2018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