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政府关于印发2018年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北京政府网  法律法规网 2018-03-09 14:33:54  评论()

文件名称:北京市政府关于印发2018年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

文件编号:京政发[20181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京政发〔2018〕1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市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了2018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是市政府向全体市民作出的庄严承诺。为落实责任,加强监督,确保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现将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予以分解,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各单位和各区政府要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落实市委十二届四次全会部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锐意进取、埋头苦干,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早动员、早部署、早行动,一步一个脚印,扎扎实实推进各项工作,努力做出让人民群众满意的实绩。

二、细化工作方案。各部门、各单位和各区政府要按照“细化、量化、项目化、具体化”的要求,周密谋划、用心操作,建台账、定清单,制定详实的落实方案,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逐项细化工作目标、工作措施和完成时限,做到定责任、定进度、定要求,确保事有专管之人、人有明确之责、责有限定之期。

三、强化督促检查。要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建立质量导向的工作机制,切实把高质量的要求体现到工作的方方面面。要有真抓的实劲、敢抓的狠劲、善抓的巧劲、常抓的韧劲,统筹整合资源,完善体制机制,创新方式方法,加大督促检查力度,推动各项任务落实。要强化“督考合一”,对工作业绩突出的予以表扬,对因工作不力、行政效率低下、履职缺位等导致任务未完成的,严格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北京市人民政府

2018年2月10日

2018年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分工方案

一、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

1.地区生产总值增长6.5%左右。

牵头领导:张工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各区政府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6.5%左右。

牵头领导:张工

主责单位: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国税局、各区政府

3.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3%以内。

牵头领导:张工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4.城镇调查失业率、城镇登记失业率分别控制在5%以内和3%以内。

牵头领导:卢彦

主责单位:市人力社保局

5.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同步。

牵头领导:卢彦

主责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农委、市发展改革委

6.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二氧化碳排放分别下降2.5%和3%左右。

牵头领导:张工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7.万元地区生产总值水耗下降3%左右。

牵头领导:卢彦

主责单位:市水务局

8.细颗粒物年均浓度力争继续下降。

牵头领导:杨斌

主责单位:市环保局、有关部门、各区政府

二、全面实施城市总体规划,优化提升“四个中心”功能

9.实行全域规划总量管控,划定城市开发边界和生态控制线,严控建设用地规模,实现生态用地动态增长。建立各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机制,严格落实拆建比、拆占比,全市城乡建设用地年度减量30平方公里以上,适度提高居住用地及其配套用地比重,推动职住平衡。

牵头领导:隋振江

主责单位:市规划国土委、各区政府

10.建立市区规划分级管理体制,整合配强区级规划国土部门力量,市级层面负责总体管控和制定政策导则标准,区级层面负责组织区域控规编制和规划任务落地。

牵头领导:隋振江

主责单位:市规划国土委、市编办、各区政府

11.以立项和开工为节点,并联办理审批事项,压缩时限30%左右。

牵头领导:张工

主责单位:市编办、市规划国土委、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12.以第三方评估方式实施年度城市体检,加强规划实施的监督考核问责,坚决维护总体规划的严肃性权威性。

牵头领导:隋振江

主责单位:市规划国土委、市统计局

13.按照“一核一主一副、两轴多点一区”城市空间布局,编制分区规划实施要点和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深入开展城市设计导则、标准和政策规范研究制定工作,实现多规合一、全域管控。同步开展物流、公共服务、地下空间和人防设施、市政基础设施、绿地系统等专项规划,增强城市发展的整体性、协调性,保证城市安全高效运行。

牵头领导:隋振江

主责单位:市规划国土委、有关部门、各区政府

14.编制核心区控规,抓好长安街及其延长线规划管控和综合整治,制定中轴线申遗综合整治规划实施计划;优化中心城区空间布局,编制统筹腾退空间再利用规划,提升首都功能服务保障能力。

牵头领导:隋振江

主责单位:市规划国土委

15.高质量完成副中心各项规划,抓紧编制顺义、大兴、亦庄、昌平、房山等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提高综合承载能力,强化多点支撑作用。

牵头领导:隋振江

主责单位:市规划国土委、有关区政府

16.编制浅山区保护规划,加强违法占地、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将浅山区建设成为首都生态文明示范区。

牵头领导:隋振江

主责单位:市规划国土委、市农委、有关区政府

三、坚定有序推进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提升城市品质、改善人居环境

17.修订细化新增产业禁止和限制目录。

牵头领导:张工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有关部门

18.退出一般制造业企业500家。

牵头领导:阴和俊

主责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有关区政府

19.疏解退出城六区二级及以下市属国有企业40家以上。

牵头领导:阴和俊

主责单位:市国资委、有关区政府

20.继续疏解区域性专业市场。

牵头领导:殷勇

主责单位:市商务委、市国资委、市发展改革委、有关区政府

21.启动北京联合大学新校区规划选址,抓紧北京工商大学、北京电影学院和北京信息科技大学等新校区建设;实现天坛医院新院区运行及老院区腾退,扎实推进北京口腔医院整体迁建和友谊医院顺义院区、同仁医院亦庄院区二期等项目建设。

牵头领导:王宁、卢彦

主责单位:市教委、市卫生计生委、市医院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国土委、有关区政府

22.拆除违法建设4000万平方米以上,确保新生违法建设零增长。

牵头领导:隋振江

主责单位:市规划国土委、各区政府

23.启动新一轮老旧小区综合整治。

牵头领导:隋振江

主责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重大项目办、市城市管理委、市质监局、有关区政府

24.继续开展“开墙打洞”治理、架空线入地、广告牌匾规范设置等专项工作,完成核心区615条街巷环境整治任务。

牵头领导:隋振江、殷勇

主责单位:市工商局、市城市管理委、市城管执法局、各区政府

25.全力推进“一绿”地区城市化,试点探索“二绿”地区城乡融合发展新路径,完成100个市级挂账重点地区综合治理任务,让绿色成为城乡结合部的主色调。

牵头领导:隋振江、卢彦

主责单位:市城乡办、市规划国土委、市农委、首都综治办、有关区政府

26.制定城市有机更新办法,实施街区设计导则,出台公共空间改造提升三年行动方案,推进城市修补和生态修复。

牵头领导:隋振江

主责单位:市规划国土委、市城市管理委

27.建立全市拆违腾退土地“留白增绿”台账,实施拆后土地还绿1600公顷,新增10处城市休闲公园和100公里健康绿道。

牵头领导:隋振江、卢彦

主责单位:市规划国土委、市园林绿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委

28.持续提高生活性服务业品质,建设提升基本便民商业网点1400个,其中蔬菜零售网点500个。

牵头领导:殷勇

主责单位:市商务委、各区政府

29.推进“厕所革命”,完成580座各类公共厕所改造升级。

牵头领导:隋振江

主责单位:市城市管理委、市农委、市旅游委、各区政府

30.制定回龙观、天通苑地区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优化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实施回龙观至上地自行车专用道、天通苑综合文化中心等13个项目,着力解决大型居住区群众关心的短板问题。

牵头领导:张工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国土委、有关部门、昌平区政府

四、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提高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水平

31.制定实施本市京津冀协同发展新三年行动计划。

牵头领导:张工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32.全方位支持雄安新区建设,落实与河北省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加紧学校、医院等项目落地,推进雄安新区中关村科技园建设,切实做到雄安新区需要什么就支持什么。

牵头领导:张工、阴和俊、王宁、卢彦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卫生计生委、市医院管理局、中关村管委会

33.扎实推进交通一体化,全面消除市域内国家高速公路“断头路”,推进京张高铁、延崇高速等项目建设,实现兴延高速、首都地区环线通州至大兴段全线贯通。

牵头领导:杨斌

主责单位:市交通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发展改革委、市重大项目办、有关区政府

34.深入开展区域污染联防联控和生态环境保护,推进永定河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加快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等生态工程建设。

牵头领导:卢彦、杨斌

主责单位: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市园林绿化局、市发展改革委

35.加强产业对接协作,巩固提升“4+N”产业合作格局。

牵头领导:张工、阴和俊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国资委、中关村管委会

36.全力抓好新机场这一重大标志性工程,基本完成主体工程建设,启动临空经济区起步区建设。

牵头领导:张工、杨斌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国土委、大兴区政府

37.加强教育、医疗、社保等基本公共服务合作,推进环首都1小时鲜活农产品流通圈建设。

牵头领导:张工、殷勇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委、市教委、市卫生计生委、市人力社保局

38.推进城市绿心建设,以生态的办法治理水系、恢复湿地,努力建设水城共融的生态城市、蓝绿交织的森林城市。

牵头领导:张工、卢彦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国土委、市园林绿化局、市水务局、通州区政府

39.抓紧建设人大附中通州校区、安贞医院通州院区和剧院、图书馆、博物馆等重大项目,进一步研究制定高标准配置优质公共服务资源方案。

牵头领导:张工、隋振江、王宁

主责单位:市教委、市卫生计生委、市医院管理局、市文化局、市文物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通州区政府

40.实施广渠路东延、宋梁路北延等项目,加强各类配套服务设施建设。

牵头领导:杨斌

主责单位:市交通委、有关部门、通州区政府

41.围绕行政办公、商务服务、文化旅游三大主导功能,发展新产业新业态,推进运河商务区、环球主题公园等建设,促进产城融合。

牵头领导:张工、王宁、殷勇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通州区政府、市金融局、市商务委、市旅游委

42.创新城市综合管理体制,在新型城镇化、投融资体制机制等方面迈出更大改革步伐。

牵头领导:张工、隋振江

主责单位:市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城市管理委、通州区政府

43.平稳有序做好市级机关和市属行政部门搬迁工作,推进行政办公区二期工程建设。

牵头领导:张工、隋振江

主责单位:市机关搬迁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筹备办)、市行政办公区工程建设办

44.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政策、统一管控的原则,处理好通州区与北三县关系,完善统筹协调机制。

牵头领导:张工、隋振江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国土委、通州区政府

45.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编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落实美丽乡村建设三年专项行动计划,启动1000个村庄人居环境整治。支持市属国有企业参与乡村振兴规划建设。

牵头领导:卢彦

主责单位:市农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国土委、市财政局、市旅游委、市园林绿化局、首都精神文明办、市国资委、有关区政府

46.以“三块地”为重点深化农村改革,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统筹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和征地制度改革,持续推进乡镇统筹利用集体产业用地试点,规范引导闲置农宅盘活利用。

牵头领导:卢彦

主责单位:市农委、市规划国土委、有关区政府

47.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和集体经济组织制度改革,深化集体林权制度和国有林场改革。突出农业生态功能,加强农业科技创新,继续推进农业“调转节”,积极打造农产品绿色优质安全示范区。

牵头领导:卢彦

主责单位:市农委、市园林绿化局、有关区政府

48.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4万人以上,健全生态林管护员岗位补贴动态增长机制,启动实施新一轮山区农民搬迁,对全市低收入农户高效实施“六个一批”精准帮扶,确保农民持续增收。

牵头领导:卢彦

主责单位:市农委、市人力社保局、市园林绿化局、市财政局、有关区政府

49.制定实施新的城市南部地区发展三年行动计划,优先解决生态环境、公共服务、交通设施等方面问题,加大腾笼换鸟力度,承接核心区功能疏解,推动高精尖产业发展。

牵头领导:张工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国土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有关区政府

50.抓好新首钢高端产业综合服务区建设,打造城市复兴新地标,带动西部地区转型发展。

牵头领导:张工、阴和俊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石景山区政府

51.稳妥推进特色小城镇建设。

牵头领导:张工、隋振江、卢彦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农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国土委、有关区政府

52.加大对生态涵养区转移支付力度,完善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抓好长城国家公园体制试点,支持平谷、延庆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发展全域旅游,增强生态涵养功能和绿色发展能力。

牵头领导:卢彦

主责单位:市农委、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园林绿化局、市旅游委、有关区政府

53.加快国家速滑馆、国家高山滑雪中心、国家雪车雪橇中心等新建竞赛场馆建设,启动国家游泳中心等现有场馆改造,推进水利、电力、气象、通信、交通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牵头领导:张建东

主责单位:市重大项目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国土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国资委、市水务局、市城市管理委、市环保局、市园林绿化局、市气象局、市通信管理局、市交通委、冬奥组委有关部门、有关区政府

54.精心组织好平昌冬奥会、冬残奥会闭幕式接旗仪式和北京文艺表演,向世界发出北京邀请。

牵头领导:张建东

主责单位:冬奥组委有关部门、市文化局

55.征集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吉祥物,启动官方赞助商征集和特许经营计划。

牵头领导:张建东

主责单位:冬奥组委有关部门

56.加快冬季运动人才培养,提高冬季竞技体育水平。实施“共享冬奥”公众参与计划,推动冰雪运动进校园、进社区,推广普及群众冰雪运动。

牵头领导:张建东

主责单位:市体育局、冬奥组委有关部门、市教委、团市委、市新闻出版广电局、首都精神文明办、市社会办、各区政府

57.办好国际冬季运动(北京)博览会,打造京张体育文化旅游带,促进冰雪产业发展。

牵头领导:张建东

主责单位:北京奥促中心、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体育局、市旅游委、冬奥组委有关部门、有关区政府

58.扎实推进2019年北京世园会筹办工作。完成园区场馆及配套设施建设和国内外招展任务,细化会期综合服务保障方案,带动旅游、园艺等相关产业发展。

牵头领导:王红

主责单位:世园局、延庆区政府

59.认真做好对口支援合作工作。深入研究受援地区的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和脱贫需求,确保财政援助资金80%以上用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实施一批扶贫力度大、脱贫效应强的项目,支持和培育一批带动贫困户发展的产业合作组织和龙头企业,增强受援地区发展的内生动力。

牵头领导:张工

主责单位:市支援合作办、有关部门、各区政府

五、全力推进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加快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

60.充分发挥北京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组织实施新一轮重点任务和项目。

牵头领导:阴和俊

主责单位:市科委

61.发布实施建设世界一流新型研发机构的政策举措,集聚全球创新人才及团队,建设好北京量子信息科学研究院、北京脑科学与类脑研究中心。推动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布局建设和发展,承接“航空发动机”、“天地一体化信息网络”等重大项目。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在石墨烯、新能源汽车、智能电网等领域,新建一批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

牵头领导:阴和俊

主责单位:市科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

62.支持在京高校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好高校“高精尖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支持基础科学中心建设,围绕前沿战略领域开展高水平原创研究。

牵头领导:阴和俊、王宁

主责单位:市科委、市教委、市财政局

63.加快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建设,增强质量技术创新能力。

牵头领导:阴和俊

主责单位:市科委、市质监局、中关村管委会

64.编制完成“三城一区”规划,促进协同联动发展。

牵头领导:阴和俊

主责单位: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规划国土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有关区政府

65.中关村科学城要聚焦,以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原始创新策源地和自主创新主阵地为目标,着力提高对全球创新资源的开放和聚集能力,着力补齐优质创新要素,着力促进不同创新群体深度融合,通过优化空间布局、打造创新型服务政府、强化城市创新形象,营造国际一流的创新创业生态,在建设全国科技创新中心中发挥带动引领作用。

牵头领导:阴和俊

主责单位:中关村管委会、海淀区政府、市科委、昌平区政府、市规划国土委、市交通委、市知识产权局

66.怀柔科学城要突破,建立国际化、开放式管理运行新机制,深化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开工建设高能同步辐射光源等大科学装置,引导民间资本、社会力量、国际资源广泛参与,促进科研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构建从基础设施、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成果转化到高精尖产业发展的创新链。

牵头领导:阴和俊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国土委、怀柔区政府、密云区政府、市科委

67.未来科学城要搞活,鼓励入驻央企加大研发投入,引导企业建立有利于创新的公司治理结构,积极引入民营研发机构、创新企业、高校等多元主体,聚集提升投资孵化、科技服务等创新要素。

牵头领导:阴和俊

主责单位:市科委、昌平区政府

68.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要优化提升,建立与三大科学城的对接转化机制,统筹大兴、通州等空间资源,与顺义、房山协同发展,抓好一批重大项目落地,提高外资引进和开放发展水平,打造创新型产业集群和中国制造2025示范区。

牵头领导:阴和俊

主责单位: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委、有关区政府

69.充分发挥中关村示范区引领支撑作用。加大先行先试力度,在科技成果转化、知识产权保护、科技金融改革、生物医药材料通关便利化等方面,争取实施新一批创新政策。

牵头领导:阴和俊

主责单位:中关村管委会、市科委、市知识产权局、市金融局、北京海关

70.落实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增强科研人员的改革获得感。

牵头领导:阴和俊、卢彦

主责单位:市科委、市人力社保局、市教委、中关村管委会、市知识产权局、有关部门

71.推进国家科技金融创新中心建设,完善创业投资政策,加大对小微企业融资支持力度,加强企业上市、挂牌培育工作。

牵头领导:阴和俊、殷勇

主责单位:中关村管委会、市金融局、市知识产权局、海淀区政府

72.深化中关村人才管理改革,在朝阳望京、中关村大街、未来科学城和新首钢试点建设国际人才社区。

牵头领导:阴和俊、卢彦

主责单位:中关村管委会、市人力社保局、市科委、市公安局、市发展改革委、有关区政府

73.完善创业服务体系,新增一批国家级双创示范基地,打造全过程的科技孵化服务链条。

牵头领导:阴和俊

主责单位:市科委、市发展改革委、中关村管委会

74.统筹“一区多园”发展,加强对分园创新发展的考核评价和产业定位引导,改革完善分园管理运行机制,发挥中关村发展集团在整合创新资源方面的市场化平台作用,探索引入国际化专业团队参与园区管理。

牵头领导:阴和俊

主责单位:中关村管委会、各区政府

75.落实新一代信息技术等10个高精尖产业发展指导意见,提升金融、文化创意、商务等现代服务业发展质量和水平。制定实施创新型企业培育壮大三年行动计划,支持行业领军企业、独角兽企业和隐形冠军企业发展壮大,做好重点企业“一对一”服务工作。

牵头领导:张工、阴和俊、王宁、殷勇

主责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委、市金融局、市文资办、市商务委、市发展改革委、中关村管委会、市知识产权局、各区政府

76.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建设军民融合产业园和一批示范工程项目。

牵头领导:张工、阴和俊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

77.设立产出效益、产业人口密度、研发投入强度、资源环境约束等产业指导标准,落实高精尖产业用地用房政策,实施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上市融资、产业投资、人才引进、外资开放等一揽子政策措施。

牵头领导:张工、阴和俊

主责单位:市科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有关部门

78.通过统筹产业布局,推动全市产业向重点园区聚集、园区产业向主导产业聚集、主导产业向创新型企业聚集。

牵头领导:张工、阴和俊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中关村管委会、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79.全面加强科技成果转化统筹协调与服务平台建设,与在京高校、科研院所建立深层次对接机制,做好科技成果在京落地承接服务工作。以开放共享为导向,支持高校与研发机构建设联合创新平台、协同创新研究院。

牵头领导:阴和俊、王宁

主责单位:市科委、市教委、市知识产权局、中关村管委会

80.发挥科技创新基金引导作用,在科技领域积极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鼓励多方资源更多投向基础研究和战略硬技术,促进科学家、企业家、投资人等深度合作。

牵头领导:阴和俊

主责单位:市科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财政局、中关村管委会

81.扩大首都科技条件平台、创新券和开放实验室服务范围和领域,引导高校院所面向社会开放科技资源,为小微企业和创业团队提供研究开发、检验检测认证等科技服务。

牵头领导:阴和俊

主责单位:市科委、市教委、市财政局、中关村管委会

82.建设中国(北京)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深化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合作,鼓励企业加快海外知识产权布局,参与国际标准研究和制定。

牵头领导:阴和俊

主责单位:市知识产权局、市质监局

83.积极参与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增强北京在全球科技竞争中的影响力和话语权。

牵头领导:阴和俊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

六、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下大气力治理“大城市病”

84.深化街道管理体制改革,建立职责清单,完善街道乡镇实体化综合执法平台,实现“街乡吹哨,部门报到”。完善街巷长制,发挥小巷管家作用,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深入推进以背街小巷为重点的精细化管理。

牵头领导:张工、隋振江

主责单位:市编办、市城市管理委、有关部门、各区政府

85.充分运用信息化、智能化手段加强城市管理,实施北京大数据行动计划,建立城市大数据平台。

牵头领导:陈吉宁、阴和俊

主责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城市管理委

86.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开展副中心智慧城市试点。

牵头领导:张工、阴和俊

主责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交通委、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委、通州区政府

87.深化城市网格化管理,完善市级管理平台和市区街三级监督指挥体系。

牵头领导:隋振江、王宁

主责单位:市社会办、市城市管理委、市城管执法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编办、各区政府

88.坚持社会共治,拓宽群众参与渠道,健全倾听群众意见工作机制,完善和整合各部门各单位服务热线,让公众、社会组织和企业在城市治理中发挥更大作用。

牵头领导:殷勇

主责单位:市信访办、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财政局

89.完善城市管理领域法规、制度和标准。强化城管综合执法部门与各城市管理部门的工作衔接,完善与公安、消防、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等部门的联合执法机制,加快推进行政处罚权在规划国土、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内部集中行使。

牵头领导:张工、隋振江

主责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市城市管理委、市政府法制办、市规划国土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编办、有关部门

90.以加强科学化、系统化、精细化、法治化管理为目标,以细颗粒物来源解析为基础,制定实施新一轮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牵头领导:杨斌

主责单位:市环保局、有关部门、各区政府

91.完成环保垂直管理改革,加强基层执法力量,深入开展环保督察,进一步压实各级各部门责任。

牵头领导:杨斌

主责单位:市环保局、市编办、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各区政府

92.把高排放车治理作为重中之重,将低排放区由六环路内扩展到全市域,从严查处尾气排放超标车辆,严格落实高排放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禁行限行规定。有效管控裸地扬尘、道路扬尘、施工扬尘和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减少扬尘污染。

牵头领导:杨斌

主责单位:市环保局、市交通委、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城管执法局、各区政府

93.实施环保技改工程和污染物达标排放行动计划,全面治理挥发性有机物污染。

牵头领导:杨斌

主责单位:市环保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各区政府

94.对重点企业严格排污许可证管理,实现“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

牵头领导:阴和俊、杨斌

主责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环保局、有关区政府

95.有序推进农村煤改清洁能源,基本实现平原地区“无煤化”。

牵头领导:卢彦、杨斌

主责单位:市农委、市环保局、市城市管理委、有关区政府

96.认真落实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严格执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加强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传播生态文明理念、绿色生活知识,引导市民践行绿色生活方式。

牵头领导:张工、王小洪、王宁、杨斌

主责单位: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市安全监管局、首都精神文明办、市城市管理委、有关部门、各区政府

97.继续实施缓解交通拥堵年度行动计划,努力改善出行条件。

牵头领导:王小洪、杨斌

主责单位:市交通委、市公安局、各区政府

98.制定全市地面停车规划,实施公共区域停车管理网格化巡查,加强交通静态管理。

牵头领导:王小洪、杨斌

主责单位:市交通委、市公安局、市城管执法局、有关区政府

99.开展学校医院周边等重点区域交通秩序整治,规范旅游等专线交通运营秩序,持续改善北京站、北京西站、北京南站交通转换环境。加强智能交通系统建设,扩大实施信号灯“绿波”工程,推进公共交通调度智能化。

牵头领导:王小洪、杨斌

主责单位:市交通委、市公安局、市旅游委、市城管执法局、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西站地区管委会、有关区政府

100.开展地下空间分层出让建设公共停车场试点,稳妥推进中心城区和城市副中心路侧停车电子收费。

牵头领导:杨斌

主责单位:市交通委、市规划国土委、市民防局、市公安局、市城管执法局、有关区政府

101.推动以轨道交通为主的公共交通体系建设,年内开通3段轨道新线,运营总里程达到630公里以上,市郊铁路里程达到238公里。实施轨道交通换乘通道改造工程,完善轨道交通和地面交通接驳换乘。

牵头领导:隋振江、杨斌

主责单位:市重大项目办、市交通委、市发展改革委

102.新开和优化调整公交线路40条以上,新增公交专用道40公里以上。推进青年路北延等城市主干道建设,实施疏堵工程100项。完成900公里自行车道治理,加强共享单车规范管理,完善步道系统,中心城绿色出行比例提高到73%。

牵头领导:杨斌

主责单位:市交通委、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有关区政府

103.实施新一轮百万亩造林绿化工程,新增造林绿化面积23万亩。

牵头领导:卢彦

主责单位:市园林绿化局、市规划国土委、各区政府

104.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启动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两田一园”农业高效节水方案,对乡镇建立精细的水资源管理制度。

牵头领导:卢彦

主责单位:市水务局、市财政局、市农委、市园林绿化局、市地税局、有关区政府

105.珍惜用好南水北调水,促进地下水资源涵养和地下水位回升。

牵头领导:卢彦

主责单位:市水务局、市南水北调办、有关区政府

106.深入实施河长制,落实污水治理和再生水利用第二个三年行动方案,完成非建成区84条段黑臭水体治理任务,全市污水处理率提高到93%,再生水年利用量达到10.7亿立方米。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牵头领导:陈吉宁、卢彦

主责单位:市水务局、各区政府

107.落实生活垃圾分类治理三年行动计划,扩大强制分类实施范围,示范片区覆盖率达到30%。探索实行差别化垃圾收费和补偿政策,促进垃圾减量。建成鲁家山餐厨垃圾处理厂、通州生活垃圾焚烧厂等设施,生活垃圾资源化率达到58%。

牵头领导:隋振江

主责单位:市城市管理委、有关区政府

108.建设土壤环境监测网络,完成全市农用地土壤污染详查,推进污染地块风险防控与治理。

牵头领导:杨斌

主责单位:市环保局、市农委、市规划国土委

109.开展生态治理和修复,支持废弃矿山转型发展生态文化旅游业。

牵头领导:隋振江

主责单位:市规划国土委、市环保局、市安全监管局、市园林绿化局、市旅游委、有关区政府

七、进一步坚定文化自信,把全国文化中心建设好发展好

110.巩固和拓展“北京榜样”、“百姓宣讲”、“中国梦365个故事”等宣传品牌,深化文明城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和文明校园创建工作,持之以恒倡导“光盘行动”,广泛开展环境、秩序、旅游、禁烟等公共文明引导行动,增强群众道德意识、文明意识、责任意识,提高城市文明水平。

牵头领导:王宁

主责单位:首都精神文明办、有关部门、各区政府

111.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老城不能再拆了”的重要指示精神,研究制定推进老城整体保护实施方案,严格执行皇城保护规划,完善文物保护与周边环境管控的法规和机制,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文物部门和各类主体的责任义务。

牵头领导:隋振江、王宁

主责单位:市规划国土委、市文物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文化局、市政府法制办、东城区政府、西城区政府

112.统筹老城内房屋腾退和征收政策,配套建设定向安置房,做到在保护中改善民生,在改善民生中实现更好的保护。

牵头领导:隋振江

主责单位:市规划国土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有关区政府

113.扎实推进中轴线申遗保护工作,抓好故宫周边重点文物腾退修缮。

牵头领导:王宁

主责单位:市文物局、有关部门、东城区政府、西城区政府

114.加强“三山五园”地区保护,实施北法海寺二期修缮工程,继续开展圆明园考古及展示。

牵头领导:王宁

主责单位:市文物局、市园林绿化局、市公园管理中心、海淀区政府

115.注重保护传统院落和胡同肌理,精心打磨每个历史文化街区。

牵头领导:隋振江、王宁

主责单位:市规划国土委、市文物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文化局、有关区政府

116.制定实施大运河文化带、长城文化带、西山永定河文化带保护建设规划,开工建设白浮泉、路县故城等遗址公园,开展箭扣长城二期等文物保护修复工程,启动琉璃河西周燕都遗址区搬迁腾退工作。推进香山双清别墅红色遗址群的保护、传承和利用。

牵头领导:张工、王宁、卢彦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文物局、市园林绿化局、市规划国土委、市公园管理中心、有关部门、有关区政府

117.建立市级传统村落名录,加强规划保护,留住历史记忆、传统文化和乡土故事。

牵头领导:隋振江、王宁、卢彦

主责单位:市农委、市规划国土委、市文化局、市文物局、有关区政府

118.支持老字号品牌传承发展。

牵头领导:殷勇

主责单位:市商务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国资委

119.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和历史典籍的保护利用,强化文物院落腾退后公益开放使用,鼓励相关单位、居民及公益机构参与保护利用,让文物活起来。

牵头领导:王宁

主责单位:市文化局、市文物局、市文资办、有关区政府

120.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继续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深入落实“1+3”公共文化政策,完善公共图书、文化活动、公益演出等服务配送体系,举办2万场次市民系列文化活动。

牵头领导:王宁

主责单位:市文化局

121.支持实体书店、书屋发展,开展全民阅读活动,营造书香京城。

牵头领导:王宁

主责单位:市新闻出版广电局

122.加强优秀近现代建筑和老旧厂房保护利用,为城市留有文化艺术空间。

牵头领导:隋振江、王宁

主责单位:市文资办、市规划国土委、市文化局、市国资委

123.支持各类文艺院团做强做优,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丰富优质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的文化消费需求。

牵头领导:王宁

主责单位:市文化局

124.推动文化与科技、金融、旅游、时尚、会展等相关产业融合发展,设立文化创新发展基金,积极培育新型文化业态,建设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引领区。

牵头领导:王宁

主责单位:市文资办、市文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市文物局

125.加大对重点作品、优秀原创作品的扶持奖励力度,推出一批体现中国精神、首都水准和北京特色的精品力作,勇于攀登文艺高峰。巩固做精北京国际设计周、国际电影节、国际音乐节和中国戏曲文化周等文化品牌。加强文化对外交流合作,办好“欢乐春节”、“北京之夜”等活动,推动文化走出去,展示首都文化魅力。

牵头领导:王宁

主责单位:市文化局、市新闻出版广电局

八、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126.坚持立德树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加大幼儿园、中小学师资培养力度,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牵头领导:王宁

主责单位:市教委

127.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坚持公办民办并重,创新财政投入方式,大力发展普惠性幼儿园,年内新增学位3万个左右,积极应对学龄人口变化。

牵头领导:王宁

主责单位:市教委、市财政局、各区政府

128.加强学前教育管理,强化办园者主体责任,落实政府部门监管职责,实施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引导家长参与管理,让孩子安全、家长放心。

牵头领导:王宁

主责单位:市教委、各区政府

129.在重点新城和生态涵养区启动新建一批示范性学校,加大对学区制改革、集团化办学和乡村学校的支持力度,进一步缩小城乡、区域、校际差距。以中高考改革推进教育综合改革,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推动教育理念、育人方式转变。

牵头领导:王宁

主责单位:市教委、有关区政府

130.坚持以人才培养为核心,推动高等教育内涵、特色、差异化发展。深化城教融合、校企合作,推动职业教育、继续教育、特殊教育和网络教育与首都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更紧密结合,建设学习型城市。

牵头领导:王宁

主责单位:市教委

131.以电子病历和居民健康档案为主要内容,建设市区两级互联互通的全民健康信息平台。

牵头领导:卢彦

主责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网信办、各区政府

132.完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开展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

牵头领导:卢彦

主责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市编办

133.完善分级诊疗制度,每个区至少建设一个紧密型医联体,发展专科医联体,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完善预约挂号系统,严厉打击号贩子,让群众看病更方便。

牵头领导:卢彦

主责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公安局、各区政府

134.实施药品采购两票制和京津冀医用耗材联合采购,规范调整第二批医疗服务价格。

牵头领导:张工、卢彦

主责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发展改革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

135.推进以总额控制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在全市三级医院推广按病种分组付费。继续做好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服务。

牵头领导:张工、卢彦

主责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136.巩固推进国家卫生区创建工作,广泛开展全民健康行动和爱国卫生运动。

牵头领导:卢彦

主责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各区政府

137.加强重大传染病和新发突发传染病预防控制,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筛查和干预服务。做好公民无偿献血工作。

牵头领导:卢彦

主责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红十字会、各区政府

138.实施助产能力提升行动,提高母婴安全保障能力。传承弘扬中医药文化,推动名中医到基层社区开展服务。

牵头领导:卢彦

主责单位:市卫生计生委

139.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建设群众身边的体育设施,扩大公共体育设施开放。扎实做好2019年男子篮球世界杯筹办工作。

牵头领导:张建东

主责单位:市体育局、各区政府

140.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全市80%以上的中小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食堂达到“阳光餐饮”标准。严厉打击各类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保障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牵头领导:殷勇

主责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卫生计生委、市教委、市民政局、各区政府

141.严格执行各项房地产调控政策措施,加强市场监测和政策储备,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

牵头领导:隋振江

主责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142.完成1200公顷住宅供地,扩大住房供给,稳定市场预期。

牵头领导:隋振江

主责单位:市规划国土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143.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特别是长期租赁,推进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

牵头领导:隋振江

主责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国土委、各区政府

144.鼓励产业园区建设职工集体宿舍,多渠道解决城市运行和服务保障行业务工人员住宿问题。

牵头领导:隋振江

主责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国土委

145.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管理,落实承租人稳定居住和享受公共服务的各项保障政策。

牵头领导:隋振江

主责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教委、市公安局、市人力社保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146.着力推进已供地290万平方米共有产权住房和600万平方米商品住房建设,尽快形成市场供应。建设筹集各类保障性住房5万套,完成棚户区改造236万户。

牵头领导:隋振江

主责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重大项目办、市规划国土委、各区政府

147.实施重点群体精准就业帮扶,做好相关企业职工分流安置,实现城镇新增就业36万人。

牵头领导:卢彦

主责单位:市人力社保局

148.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健全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和福利养老金标准动态增长机制,鼓励发展商业医保和企业年金,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牵头领导:卢彦

主责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市金融局、北京保监局、市地税局

149.整合困难群众信息和相关救助资源,建立市区街三级困难群众帮扶救助机构。

牵头领导:王宁

主责单位:市民政局、各区政府

150.坚持养老服务事业与产业协同推进、居家养老与机构养老统筹发展,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

牵头领导:王宁

主责单位:市民政局、市发展改革委

151.推进新建小区养老设施配置标准化,年内新建社区养老服务驿站150家,加强农村地区互助性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牵头领导:王宁、卢彦

主责单位:市民政局、市规划国土委、市农委、各区政府

152.加大政府购买基本养老服务力度,建立综合性老年津贴、居家养老巡视探访等制度,推进养老护理师改革试点,扩大社会敬老优待内容。推进医养结合,深化政策性长期护理保险试点。持续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更好满足多元化养老需求。

牵头领导:王宁、卢彦

主责单位:市民政局、市卫生计生委、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金融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区政府

153.实施基层社会治理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完善城乡社区治理,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

牵头领导:王宁、卢彦

主责单位:市社会办、市民政局、市农委

154.实施社区基本公共服务“十大覆盖工程”,建设200个“社区之家”示范点,实现“一刻钟社区服务圈”覆盖90%以上的城市社区。

牵头领导:王宁、殷勇

主责单位:市社会办、市商务委、市民政局、有关区政府

155.开展社区服务社会化改革,提升社工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

牵头领导:王宁

主责单位:市民政局、市社会办、市人力社保局

156.推动志愿服务促进条例修订,促进志愿服务常态化制度化。

牵头领导:王宁

主责单位:市民政局、团市委、市社会办、市政府法制办、有关部门

157.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支持国防和军队改革发展建设,继续深化国防动员和国防教育,推进优抚安置体制机制改革,不断巩固和发展首都军政军民团结。

牵头领导:王宁

主责单位:市民委、市民政局、市国动办

158.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以首善标准做好维护政治安全、反恐防恐、社会安全、公共安全、网络安全等各项工作,切实履行维护首都安全的重大职责。

牵头领导:王小洪

主责单位:市国安办、市公安局、市安全局、市网信办、各区政府

159.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以“三合一”、“多合一”场所为重点,深入开展城市安全隐患治理三年行动计划,强化消防安全、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等重点领域整治,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保障水电气热等城市生命线安全运行。

牵头领导:王小洪、隋振江、王宁

主责单位:市安全监管局、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水务局、市交通委、有关部门、各区政府

160.强化社会矛盾风险预测预警预防,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机制,提高信访工作专业化、法治化、信息化水平,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

牵头领导:殷勇

主责单位:市信访办、市司法局

161.巩固深化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依法打击和惩治黄赌毒黑拐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力确保首都安全稳定。

牵头领导:王小洪

主责单位:市公安局

九、大力推进改革开放,构筑体制机制新优势

162.落实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对各区实行营商环境评价。

牵头领导:张工、王红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委、市统计局

163.深化“放管服”改革,做好国务院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衔接工作。

牵头领导:张工

主责单位:市编办

164.强化企业投资主体地位,实现九成以上企业投资项目、全部备案项目审批权限下放到各区,备案制投资项目取消所有前置条件。

牵头领导:张工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编办

165.持续推进“多证合一”,探索开展“证照分离”改革,扩大全程电子化登记试点范围。

牵头领导:殷勇

主责单位:市工商局、市编办

166.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加大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力度。

牵头领导:阴和俊、殷勇

主责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工商局、市政府法制办

167.深化金融改革,支持多层次资本市场创新,增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牵头领导:殷勇

主责单位:市金融局

168.优化金融业空间布局,推动金融街与丽泽金融商务区一体化发展。

牵头领导:殷勇

主责单位:市金融局、西城区政府、丰台区政府

169.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履行地方金融监管职责,坚决打击违法违规金融活动,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牵头领导:张工、王小洪、殷勇

主责单位:市财政局、市金融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审计局、市公安局

170.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做好国有资本投资和运营公司试点,加快国有经济布局调整和战略重组,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大力压缩国有企业管理层级,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推动一级企业整体上市或主业上市。

牵头领导:阴和俊

主责单位:市国资委、市编办

171.下大气力激活民间投资,着力破除歧视性限制和各种隐性障碍,支持民营企业参与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医疗、教育、养老、体育等领域。

牵头领导:张工、殷勇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投资促进局

172.着力降低实体经济成本,继续清理涉企收费。

牵头领导:张工

主责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编办、市审计局

173.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优化纳税服务。

牵头领导:张工

主责单位: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国税局

174.加强产权保护,激发和弘扬企业家精神,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牵头领导:张工、阴和俊、殷勇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知识产权局、市商务委、市工商联

175.聚焦群众关心的办事不方便问题,推动政务服务更透明、更便捷。

牵头领导:张工、李伟

主责单位:市编办、市政务服务办

176.完善四级政务服务体系,规范事项清单,推进办事指南标准化、场景化,完善政务公开惠民便民地图。

牵头领导:张工、李伟

主责单位:市政务服务办、市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办、市编办

177.推动公共服务事项进驻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变“集中审批”为“集成服务”。

牵头领导:张工、李伟

主责单位:市编办、市政务服务办

178.完善网上政务服务大厅功能,推进跨层级、跨部门信息互认共享,提升网络终端、移动终端和自助服务终端办事服务能力,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和企业少跑腿,办事像“网购”一样方便。

牵头领导:张工、李伟

主责单位:市政务服务办、市编办、市经济信息化委

179.继续深入清理“奇葩证明”。

牵头领导:张工

主责单位:市编办

180.全面加强绩效管理,建立以质量和成本为重要考核内容、以结果导向配置公共资源的绩效管理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牵头领导:张工、李伟

主责单位:市财政局、市政府办公厅

181.稳步实施市区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有效提高基本公共服务能力。

牵头领导:张工

主责单位:市财政局、各区政府

182.实行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制定国际化服务环境和服务能力提升计划,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发展环境。

牵头领导:殷勇

主责单位:市商务委、市政府外办

183.加强国际交往中心重要设施和能力建设,全力做好国家重大主场外交活动服务保障工作。

牵头领导:陈吉宁

协同领导:市政府各位领导同志

主责单位:市规划国土委、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政府外办、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商务委、市城市管理委、市公安局、有关部门、各区政府

184.全面完成服务业扩大开放两轮试点任务,抓好试点示范区和示范项目建设,培育形成一批新模式新业态,打造服务业“北京品牌”。

牵头领导:殷勇

主责单位:市商务委、有关区政府

185.全面提升首都金融业对外开放能力,支持国际金融机构在京新设外商独资或合资金融机构。

牵头领导:殷勇

主责单位:市金融局

186.完善144小时过境免签配套政策,扩大旅游消费。

牵头领导:王宁、殷勇

主责单位:市旅游委、市政府口岸办

187.积极为港澳台同胞和外籍人员就学就医提供便利,深化外事侨务引资引智工作。

牵头领导:张工、王宁、殷勇

主责单位:市政府外办、市政府侨办、市台办、市教委、市卫生计生委

188.持续推进服务贸易竞争力提升工程,办好第五届京交会。

牵头领导:殷勇

主责单位:市商务委

189.完善天竺综保区功能,高水平规划建设北京新机场综保区,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

牵头领导:殷勇

主责单位:市商务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国土委、顺义区政府、大兴区政府

190.制定北京“一带一路”三年行动计划,加强双向投资促进平台建设,与沿线国家联合建设科技创新园区,拓展开放的广度和深度。

牵头领导:张工、阴和俊、殷勇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投资促进局、市科委

十、全面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191.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定理想信念,更加自觉地践行党的根本宗旨。

牵头领导:陈吉宁

协同领导:市政府各位领导同志

主责单位:各部门、各区政府

192.认真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监督。

牵头领导:陈吉宁

协同领导:市政府各位领导同志

主责单位:各部门、各区政府

193.推动非机动车管理、科技成果转化、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立法。

牵头领导:张工

主责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市公安局、市科委、市安全监管局

194.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强化舆情分析应对,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接受人民监督。

牵头领导:张工、李伟

主责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网信办、有关部门、各区政府

195.加强法治教育,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

牵头领导:王小洪

主责单位:市司法局

196.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市委贯彻落实办法,坚决反对特权、不搞特权,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坚决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做好巡视发现问题的整改。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保证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牵头领导:陈吉宁

协同领导:市政府各位领导同志

主责单位:各部门、各区政府

197.健全“督考合一”工作机制,把群众满意度作为政府绩效考评的重要依据,加大群众评议和第三方评估力度。雷厉风行抓落实,功成不必在我,脚踏实地、久久为功,以钉钉子精神确保每一项工作、每一条措施都落到实处。

牵头领导:张工、李伟

主责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编办、有关部门、各区政府

198.加强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监督,加大对权力运行的规范和制约。

牵头领导:陈吉宁、张工

主责单位: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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