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18年上海民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上海政府网  法律法规网 2018-03-07 10:06:43  评论()

文件名称: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18年上海民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沪民办发〔2018〕10号

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18年上海民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区民政局,市社团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2018年上海民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上海市民政局

2018年2月13日

2018年上海民政工作要点

2018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全市民政系统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十一届市委三次全会要求,围绕本市精细化管理战略目标,强化创新驱动,突出制度供给,扩大服务功能,提升服务质量,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聚焦解决民政领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补短板,惠民生,不断提升百姓获得感和满意度,为增添上海城市温度、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和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一、坚持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加强社会救助

一是完善救助政策。抓紧完成《上海市社会救助条例》地方立法,推进本市社会救助法治化进程。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和各项制度措施,形成更加科学合理的救助梯度。科学调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保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增幅高于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同步调整分类救助、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特困供养以及低收入专项救助等标准。对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综合施策,进一步加大救助力度。调整完善本市资助参保、门急诊医疗救助、低保家庭成员中非沪籍人员纳入低保救助等政策。

二是健全救助机制。开展社会救助规范管理服务质量年专项行动。继续推进困难群众建档立卡机制,完善数据库建设,实现全市社会救助数据实时交换。完善救助申请审查与复核机制,出台本市低保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完善救助资金管理发放机制,优化发放流程。继续推动粮油帮困电子化结算试点。完善社会救助绩效评价机制,完善评价指标和流程,对全市社会救助工作成效进行总结评估。完善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机制,研究出台指导性意见,发挥社会力量在社会救助中的生力军作用。加强社会救助信息系统建设,推进救助系统升级改造。强化居民经济状况核对机制。优化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流程。推广救急难制度。开展本市社会救助政策规律研究。发布上海市社会救助白皮书。

三是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做好全市救助管理机构等级达标创建,年内达标率超过80%。持续开展职业乞讨专项治理,加强重点区域管理。完善流浪乞讨救助管理纳入平安建设考核工作机制。加大寻亲甄别工作力度。探索完善社会力量参与流浪乞讨救助管理的新模式。

四是深化防灾减灾。出台《本市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推进本市防灾减灾救灾机制改革。加强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建设,完善市、区、街镇三级救灾物资储备,启动市救灾物资储备库崇明分库建设。继续推动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年内力争新创建25个,进一步提高社区防灾减灾能力。

五是推进慈善工作。深化慈善信托的备案工作,做好年报及信息公开工作。贯彻《上海市慈善超市创新发展三年规划(20172019年)》,推进慈善超市创新发展,加强慈善超市的布点和标准化建设。加强经常性社会捐助工作,为本市和对口支援省市困难群众提供爱心捐助服务。做好中华慈善奖申报工作,加强慈善事业的典型发掘和示范引领。开展中华慈善日主题活动,加大慈善事业宣传力度,注重慈善品牌和文化建设,弘扬慈善文化。

二、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完善社会福利

养老服务方面。一是加强设施建设。完成新增7000张养老床位、改造1000张失智老人照护床位、改造40家农村薄弱养老机构、新建80家社区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等市政府实事项目。新建50家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新改建250家标准化老年活动室,为1000户低保等困难老年人家庭完成居室适老性改造。加大多层次养老服务供给,提升保基本床位、护理型床位和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的照护功能。二是健全服务保障。完成上海市综合为老服务平台二期建设,提升资源整合和服务响应能级,加快建成15分钟社区养老服务圈。推动社区非正式照料服务,完善老伙伴计划,开展老吾老计划试点,探索家庭护老者培训新模式。继续加大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探索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水平能力评价机制。推广养老服务包制度。探索开展社区养老顾问制度,为老年人提供更多、更便捷的服务。三是完善政策支持。配合推进长护险全面试点,完善长护险服务项目和与长护险制度相衔接的养老服务补贴政策。落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以奖代补扶持政策,推动公建养老服务设施委托社会力量运营管理。推动新建居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努力建立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的工作机制。研究出台有关社区养老服务税费优惠、保基本床位轮候、长者照护之家规范发展、失智老年人照护体系建设、医养结合三年行动计划等实施意见。制订和修订本市《养老设施标准和服务要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标准》等地方标准。四是强化服务监管。继续开展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专项行动,开展服务品质认证工作,巩固养老服务机构日常检查和抽查机制,探索开展联合监管和联合执法。五是大力推进农村养老。推进郊区薄弱养老机构改造,启动农村养老三年行动计划,形成镇有院、片有所、村组有点的服务网络,促进养老城乡一体化发展。六是做好老龄工作。进一步推进老年友好城市和老年宜居社区建设,实现街镇全覆盖。继续推进老年综合津贴和敬老卡联盟工作。完善老年维权体系,提升老年人福利。

残疾人服务方面。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的要求,优化本市产业布局,打造产业园区,促进产业集聚发展。开展康复辅助器具租赁、知识产权规划等生产性服务工作。研究制定本市的相关地方标准,推动本市优势技术标准成为国家标准。做好政产学研用一体化信息平台的研发调研。开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产品宣传工作,形成推进产业发展的浓厚氛围。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制定《上海市假肢和矫形器(辅助器具)生产装配企业资格认定告知承诺办法》,做到假肢和矫形器生产装配企业资格认定工作网上受理、网上审批、一次办结。做好本市残疾人集中就业相关工作,研究鼓励社会组织等吸纳残疾劳动者就业的激励政策。

儿童福利方面。全面完成成年孤儿社会安置工作。加强社会力量举办的儿童照护服务机构规范管理。落实困境儿童生活保障制度,加强困境儿童临时照料场所的设置和基层工作队伍建设。加大儿童福利工作的宣传力度,在全社会营造关爱儿童权益保障的良好氛围。

三、坚持共建共治共享理念,创新社区治理

一是探索研究居民区分类治理。探索居民区分类治理试点,精准挖掘居民需求、回应需求。继续开展居村自治家园建设。编写社区共治和居民自治案例集。

二是依法开展居村委会换届选举。制定下发工作手册及相关材料,加强业务培训,进一步规范选举流程和选举程序,指导基层按照法定程序开展换届选举。有序开展居村法人代码证书颁证和日常管理工作。

三是深化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优化队伍管理,围绕工作机制、考评机制、激励机制,开展深入调查研究,形成符合社区工作者特点的管理体系。加强培训工作,开展社区工作者胜任力研究。

四是实施社区发展三年行动。打造全市街镇沟通平台,加强经验交流,抬高社区发展底部,提升全市整体水平。探索研究社区发展指数。

五是加大农村社区建设力度。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开展农村社区建设示范村创建工作,力争全市农村社区建设示范村总量达到110个。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创新服务供给方式。健全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扎实推进村级民主监督。

六是建立社区大数据云平台。推进社区云综合信息系统,构建一库(社区基础数据库)、一包(便民服务政策包)、一入口(多部门系统统一入口),助力社区治理精细化、智能化。推进社区相关管理数据沉淀和系统融合。

七是进一步加强行政区划管理。完成全市第二批基本管理单元的设施建设及验收工作,启动第三批基本管理单元申报。组织开展工业园区、功能区与行政区融合发展研究,做好历史地名的保护研究。创新省界界桩和界线管理方法。挖掘推广历史地名文化,传承上海城市文脉。

四、坚持引导发展与依法管理并举,加强社会组织服务管理

一是分类完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做好慈善组织登记认定、公开募捐资格认定、公开募捐方案备案等工作。配合开展本市托幼机构规范登记管理工作。继续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优化社会组织登记流程,提升网上政务大厅办事功能。

二是推进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优化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工作机制,建立本市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社会组织推荐目录动态发布和调整机制,研究制定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示范合同文本,加强对承接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评估评价机构的管理和培训。举办第八届上海公益伙伴日。发布2018年上海公益数据。建成社会组织展示馆。

三是进一步完善社会组织综合监管体系。探索建立民政部门牵头,财政、税务、金融、公安等部门参加的资金监管机制,加强风险评估、预警和处置。做好社会组织年检年报工作,开展社会组织专项财务审计。推进社会组织等级评估,优化社会组织评估办法和工作机制,探索制定社会组织评估指南地方标准。深化名存实亡社会组织清理处置工作。完善本市社会组织四级预警网络建设和评估。推行互联网社会组织,深化社会组织服务管理信息化建设。

五、坚持改革创新,优化社会服务

一是完善社区政务服务。全面推进本市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事项全市通办,方便居民就近办事。进一步优化网上预约功能。

二是提升婚姻收养管理服务水平。制定《上海市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加强婚姻收养登记员业务培训和文明窗口建设,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依托婚姻登记和收养登记信息系统,提升服务管理水平。开展婚姻收养工作规范化检查,探索建立常态化机制。完成上海婚姻文化展示馆建设,弘扬现代婚姻家庭文明风尚。积极推进收养历史遗留问题解决。

三是深化殡葬改革发展。做好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启动区级殡葬设施规划编制工作。推进火化设施改造升级。全面推进殡葬服务单位5S工作。积极推进节地生态安葬,不断丰富节地生态葬式,提高节地生态安葬比例,促进殡葬事业绿色健康发展。

四是推进社工和志愿服务。加大社会工作人才培养力度,研究出台社会工作注册登记、继续教育行业管理制度。开展牵手计划,加强对口支援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志愿服务条例》,开展志愿服务行政管理,启动《上海市志愿服务条例》修订调研,推动全市志愿服务信息平台整合,完善志愿服务体系。加快公益上海政务系统建设,完善公益基地和公益护照管理制度,总结提炼公益基地运作模式,全年新增3500家公益基地,进一步推进公益之城建设。

六、坚持服务军队改革,落实国防保障相关工作

一是提升双拥工作水平。完善军地协调机制,落实双月恳谈会制度。紧跟军队改革进程,搞好服务保障做好拥军支前工作,支持部队练兵备战。推动解决部队官兵的后路、后院、后代三后问题,着力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继续推进双拥模范创建活动,出台新一轮上海市双拥模范(先进)创建评选办法及标准。做好重要节点双拥宣传工作。修订《上海市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管理办法》,研究出台《上海市民政优抚行政审批程序规范》。稳步调整抚恤补助标准。进一步推进关爱功臣项目的规范化、标准化,建成300家双拥(优抚)之家示范点。扎实做好优抚基层基础工作,加强优抚对象数据管理。做好涉军群体信访维稳工作。

二是稳妥做好双退安置工作。做好双退对象接收安置工作。有序推进双退安置信息化建设。制定出台《上海市退役士兵安置办法》。启动退役士兵安置相关配套政策制(修)订工作,完善有关国企接收安置退役士兵、退役士兵教育培训、一次性地方经济补助、学费补贴(学业奖励)等配套政策制定。加强有关政策宣传工作。全面实施军休服务管理机构服务规范,完善军休干部接收安置程序。推进市军休活动中心浦东分中心改建。

三是扎实开展双烈工作。深入开展烈士事迹三进活动,推广红色护照,打造上海红色名片。利用改陈后的龙华烈士纪念馆,举行清明诗歌朗诵会、烈士纪念日全国性烈士褒扬研讨会等系列活动,弘扬龙华魂精神。探索建立本市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体制,推进烈士陵园硬件环境服务标准化建设,研究和出台本市有关烈士纪念设施建设和管理保护有关意见,建立本市烈士纪念设施维护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编辑出版上海市烈士纪念设施汇编。

七、扎实开展民政大调研活动,努力改进工作作风

深入落实市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勇当新时代排头兵、先行者大调研有关安排,聚焦企事业单位、两新组织、城乡社区和市民群众,开展深入细致地调研。对第一、第二季度集中调研中发现的问题,上半年形成方案,下半年全力推进。对即知即办的事情,第一时间办理。通过信访窗口、962200热线、政务微博和微信,广泛收集基层群众和两代表、一委员的意见建议,并将其作为工作推进的重要依据。

八、坚持党的领导,全面加强民政自身建设

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线,提升全局系统党建工作水平。认真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党员干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把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落到实处。组织局系统广大党员干部开展岗位建功活动,实现新时代民政工作的上海标准、上海高度、上海特色、上海温度。总结并出版上海民政改革创新40年。深入推进民政科研工作,组织开展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举办第一届长三角民政论坛,推动民政事业区域协同发展。扎实开展民政系统文明创建工作,深化民政行业品牌建设。加强民政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增加民政行业高技能人才占比。深化推进标准化工作,抓好民政系统标准化示范点建设。加强民政法治建设,健全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推广应用民政业务数据海,强化政务数据集成整合。加强社会救助、养老管理等信息化项目建设,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拓展民政事项网上办理深度广度。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提升民政公共政策宣传解读水平。强化民政统计工作。加强民政资金管理,搭建民政资金内控监管平台。加强民政资金使用情况督查。牢固树立民政安全工作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完善细化民政各领域应急处置预案。做好信访稳定工作,排查化解突出信访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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