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4088号(医疗体育类469号)提案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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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先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异地就医监管体系的提案收悉,现就涉及我委有关职能的工作答复如下:
一、关于实现异地就医联网结报,制定完善配套政策措施
为方便参合农民报销医药费用,新农合制度自试点开始就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和即时结报工作。2016年,我委与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16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16〕16号)和《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异地就医联网结报实施方案》(国卫基层发〔2016〕23号),明确了跨省异地就医结算的时间表,推进新农合信息平台全国联网。
为全面推进新农合异地就医联网结报工作,我们提出要建设完善异地就医信息系统、制定异地就医结报政策以及规范异地就医结算机制三项主要措施,并于2016年和2017年先后出台《关于印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跨省就医联网结报转诊流程与信息交换操作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卫办基层函〔2016〕900号)、《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跨省就医联网结报数据交换方案(试行)的通知》(国卫办基层函〔2017〕281号)、《关于加快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跨省就医联网结报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基层函〔2017〕355号),包括完善国家和省级异地就医结报网络,建立异地就医信息系统并完善功能,实现异地就医信息系统互联与数据共享,统一数据交换频率;规范异地就医补偿政策,建立异地就医转诊制度,实行定点联网就医;落实管理职责,建立结算中心,规范结算流程。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关于做好2017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17〕20号)要求,进一步完善异地就医信息系统建设、补偿政策和管理运行机制。全面推进省内异地就医结报,加快推进跨省异地就医结报工作,确保2017年年底前实现新农合转诊住院患者跨省定点就医直接结报。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异地结报工作,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提高经办效率和水平。各级各类定点医疗机构要及时联通信息系统,加强内部管理,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协同做好异地就医联网结报服务工作。积极推进医保智能监控系统应用,将医保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延伸到医务人员。
二、关于新农合基金监管工作
2016年,我委印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新农合基金监管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基层函〔2016〕1287号)文件,分别对不法分子伪造就诊资料骗取新农合基金、个别医疗机构套取新农合基金、基层村组干部侵吞农民医保费用等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并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各省级卫生计生委要联合财政、审计、公安等部门,结合本地实际,通过开展自查、交叉检查、集中抽查等多种形式,全面排查省(区)内新农合资金使用过程中的风险隐患。
另外,2017年上半年,为有效打击医保诈骗犯罪,深挖幕后制假贩假团伙,我委积极配合公安部开展“3.03”专案工作,拟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联合出台相关文件。
三、关于加强医疗服务监管
一是开展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三合理”(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诊疗)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促进规范诊疗行为。二是开展规范医药购销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加强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管理。今年我委对医用耗材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并将医用耗材专项整治列为今年行风建设的重点工作之一。三是建立医务人员诚信体系,严厉惩处制度,加大处罚力度,规范医务人员的诊疗行为。四是加强新入职医护人员医德医风教育培训,强化新入职医护人员宣誓教育,弘扬医者仁心文化。
四、关于加强卫生计生行风建设
卫生计生系统行风建设是建设健康中国、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支撑,是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重要政治基础和保证。近年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我委持续加强卫生计生系统行风建设。2017年2月,我委印发了《关于加强卫生计生系统行风建设的意见》(国卫纠发〔2017〕1号),要求大力推动卫生计生系统行业作风建设,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化医德医风建设和行业自律,打造一支人民满意的卫生计生队伍,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动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和谐医患关系提供有力保障。
感谢您对卫生计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国家卫生计生委
2017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