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2017年工贸行业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通报的通知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浙江政府网  法律法规网 2018-02-25 05:41:44  评论()

文件名称: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2017年工贸行业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通报的通知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现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2017年工贸行业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安监总厅管四函〔2018〕33号,以下简称《通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落实。

一、提高认识,强化落实。从去年的暗访和各项检查来看,我省有些地方粉尘整治停留在表面的情况不在少数。各地要真正提高认识,认真落实《通报》部署的任务和要求,对照《通报》指出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要求,举一反三,加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强化措施,积极查漏补缺,特别是同一作业场所30人以上及2017年已上报的隐患未整治到位的企业,要依据《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及相关法律法规,开展重点执法督查,有重点有步骤地推进工贸行业粉尘防爆专项整治,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持续推进。根据2016年部署的《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工贸行业涉燃爆粉尘企业遏制重特大事故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排,认真落实2018年的阶段性任务,突出整治重点,实施分类监管,全面推进不同类别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化)达标创建。各市安监局要确定本地区样板示范企业,落实推广措施,并于7月底前,将至少1家示范企业名单、示范推广举措落实情况报送省局综合处。我们将根据实际,组织专项执法检查和抽查,通报批评未整治到位或依然存在重大隐患的县(市、区)。

三、及时总结,巩固提升。借鉴温州等地区工作经验(《温州市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经验材料》详见省安监局网站),及时总结并积极推广整治工作好经验好做法,立足构建长效工作机制,不断巩固整治成果。请各市安监局及时报送本地区2018年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和工作情况通报,于12月5日前,将2018年专项整治工作总结、2018年粉尘涉爆企业事故情况及《粉尘涉爆企业基础情况调查表》、《粉尘作业场所30人及以上金属粉尘、木粉尘和粮食饲料等农副产品加工类粉尘企业检查整改情况调度表》、《粉尘防爆专项整治整体情况汇总表》的纸质版和电子版一并报送省安监局综合处(联系电话:0576-87058934,电子邮箱:zhc.ajj@zj.gov.cn)。

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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