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咨询:关于乡镇补贴和农村教师工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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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关于乡镇补贴和农村教师工资问题
内容
尊敬的领导:您好!2015年人力资源部下发了【2015】7号文,经国务院批准,决定对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乡镇工作补贴。可是三年过去了,太康县教育系统造计划造了两次,一次是2015年全年的,一次是2017年12月,造表造了2016年全年的,可是只造了表,却不见落实,是不是太康县把计划交上去了,上面没有拨钱,还是太康县把钱用在别处了?现在这个钱迟迟不落实,想知道是怎么回事?请领导查阅。
答复信息
答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教育事业的支持与关注。中小学教师工资以当地县一级管理为主,施行属地管理。根据国家工资政策,我省教师工资执行绩效工资制度,工资水平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社、财政部门按照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确定的。工资、职称政策由人力资源部门制定,工资发放由财政部门实施。为了便于您及时妥善解决,具体情况请于相关部门联系。
答复单位
省教育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