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厅 浙江省粮食局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浙江省分行关于公布浙江省2018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
文件编号:7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ZJSP42-2018-0003
浙价成〔2018〕7号
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农业厅浙江省粮食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浙江省分行关于公布浙江省2018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物价局、财政局、农业局、粮食局、农业发展银行: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委《关于公布2018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1855号)文件精神,经省政府同意,2018年我省生产的小麦(三等)最低收购价格为每50公斤115元,比2017年下调3元。自2018年新麦上市起执行。
请各地认真做好小麦最低收购价格政策宣传工作,落实粮食生产支持政策,引导农民合理种粮,促进我省粮食生产稳定发展。
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农业厅
浙江省粮食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浙江省分行
2018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