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同意遂昌县、松阳县开展出租车运价管理改革的函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浙江政府网  法律法规网 2018-01-20 20:40:19  评论()

文件名称: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同意遂昌县、松阳县开展出租车运价管理改革的函

文件编号:6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ZJSP42-2018-0002

浙价服〔

201

8

6号

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

遂昌

、松阳县

开展

出租车

管理

改革的函

遂昌县、松阳县人民政府:

《关于要求在遂昌县进行客运出租车运价管理改革试点的请示》(遂政函

2017〕31号)、《

关于要求将松阳县客运出租车运价管理列入改革试点的请示》(松政

2017〕41号)

收悉。经研究,

现就

有关事项函复

如下:

一、同意遂昌县和松阳县客运出租车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改革,

由经营企业根据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等因素自行制定和调整

二、价格、交通运输等管理部门要细化客运出租车价格改革实施方案,并积极推进出租车客运市场准入机制改革;要进一步完善客运出租车市场监管机制,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促进客运出租车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要落实好维护市场价格秩序的有关措施,密切关注出租车市场动态,及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确保改革试点工作顺利进行。

三、客运出租车

经营企业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浙江省价格条例》、《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明码标价,公平竞争,合法经营。要建立健全出租车价格管理制度,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制定调整出租车价格,完善出租车价格和服务质量考核奖惩制度,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四、出租车价格改革试点的具体实施时间,由

县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试点

中发现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反映。

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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