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询价采购全自动体外除颤仪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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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网 西藏政府网  法律法规网 2018-01-17 01:43:35  评论()

文件名称:关于询价采购全自动体外除颤仪的函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全自动体外除颤仪设备销售商:

因工作需要,我单位需要采购全自动体外除颤仪,为了体现公开、公平、竞争的原则,我们决定向销售商公开询价采购,并承诺总价最低的中标。现将有关事宜函告如下:

一、全自动体外除颤仪供应商必须具有合法的经营资质(投送报价表时必须提供工商和税务登记、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品牌代理授权文件及进口货物报关单等复印件供审核)。

二、所确定的全自动体外除颤仪型号不得更改,并且必须是原装正品。

三、所供应的全自动体外除颤仪按生产厂家规定的质保期进行保修和售后服务。

四、全自动体外除颤仪验收后15个工作日内付款。

五、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31日18时,逾期不予受理。报价表必须加盖公章后送自治区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报价表及相关文件可邮寄,邮寄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康昂东路1号附2号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收件人:刘洋13638907202)。

(咨询电话:6330275,6872345)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

2018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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