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人社部办公厅关于2017年度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文件编号:人社厅发〔2018〕2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人社厅发〔2018〕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大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根据2017年度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数据统计分析,经商住房城乡建设部,现将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科目的合格标准
科目名称
合格标准
试卷满分
建设工程计价
72
120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84
140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60
10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
60
10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安装)
60
100
二、请各地按上述合格标准对考试人员成绩进行复核,与我部人事考试中心核对相关数据,确认无误后,按附表要求逐项填写,并于2018年1月20日前送我部人事考试中心,该表数据作为发放资格证书的依据。
三、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合格标准,并抓紧做好证书发放等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18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