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
文件编号:藏财综字〔2016〕63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自治区工商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编制管理工作的通知》(财综〔2016〕10号)要求,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实行分级分部门编制。为进一步推进我区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我厅在征求你局意见后,研究编制了你局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现予以印发。
请加大工作力度,结合实际执行。执行中有任何问题,请及时向我厅反映。
附件:自治区工商局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2016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