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科委、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科普教育发展基金会关于开展第十六届上海市百万青少年争创 “明日科技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上海政府网  法律法规网 2018-01-08 09:34:12  评论()

文件名称:上海市科委、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科普教育发展基金会关于开展第十六届上海市百万青少年争创 “明日科技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各高等学校,各区科委、教育局,浦东新区科经委:

为贯彻《上海市科普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全面推进学校科学素质教育,进一步提升青少年科技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形成讲科学、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青少年科技教育社会环境,促进品学兼优的青少年科技人才脱颖而出,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科普教育发展基金会将联合开展第十六届上海市百万青少年争创明日科技之星评选活动(以下简称评选活动)。为做好活动的组织与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活动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科普教育发展基金会

协办单位:应用材料投资(中国)有限公司

上海汽车工业教育基金会

各区由教育局牵头,会同区科委等组成区评选活动组委会,具体开展区级评选活动组织工作,并负责推荐品学兼优的区级中小学生评选活动(含辖区内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下同)参加市级评选活动。

各高校由校团委牵头,会同学校有关职能部门共同做好上汽教育杯上海市高校学生科技创新作品展示评优活动,并按第十六届上海市百万青少年争创明日科技之星评选活动大学生实施方案要求做好推荐工作。

二、参评对象与原则

凡参加本届评选活动的小学生团队由上海市青少年明日科技之星评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组织各区采用线上和线下报名的方式进行推荐和选拔,小学生团队的所有成员都必须是在校小学生,且必须为同一学校的学生。

凡参加本届上海市评选活动的中学生个人或团队,必须是经各区评选活动组委会评选后推荐的区级明日科技之星,并为2018年7月前本市在读中学生。申报参加本届评选活动的中学生团队成员不能超过3人,且必须为同一学校。

凡参加本届上海市明日科技之星评选的大学生,须是2017年9月30日前正式注册的本市全日制高校在读的本专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申报参加本届评选活动的大学生团队成员不能超过3人,且必须为同一学校。

本届评选工作注重对学生综合素质的测评,注重对学生研究与创新过程的评价。评选过程将严格执行科学的测评标准,并对学生的科学知识、科学思想、科学方法和科学精神等素质进行考核和评定。

三、评选活动要求

各高校、区教育、科技部门要加强对评选活动的领导,要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评选活动的方案和计划;要按新时代下新理念、新举措和新要求开展工作,在评选活动中要贯彻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精神,围绕科技创新、公共安全、节能减排、绿色环保等社会热点,组织有新意、有特色、有影响的科普系列活动。本届评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按照各年龄段制定了不同要求的实施方案,望各单位认真做好推优工作。

四、评选办法

小学生明日科技之星明日科技之星提名奖等奖项将通过奇思妙想、快乐实践、队队争先活动,由专家按评审要求进行评选。

中学生明日科技之星等奖项将通过网上评审选拔、专家现场答辩互动、科学探究实践活动和大会论坛展示交流,综合评价产生。

大学生明日科技之星等奖项将从上汽教育杯上海市高校学生科技创新作品展示评优活动中推优产生,并由上汽教育杯上海市高校学生科技创新作品展示评优活动专家委员会推荐,经市评选活动评委会主任委员会审核认定。

五、表彰和奖励

本届评选活动设立明日科技之星、明日科技之星提名奖、科技希望之星、优秀辅导教师奖、杰出工作奖和优秀组织奖等奖项。其中,优秀辅导教师奖用以表彰优秀作品的辅导老师;杰出工作奖用以表彰在活动组织等工作中取得显著成果的工作人员;优秀组织奖用以表彰评选活动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区级组织单位和学校。

特此通知。

附件:

1.第十六届上海市百万青少年争创明日科技之星评选活动小学生实施方案

2.第十六届上海市百万青少年争创明日科技之星评选活动中学生实施方案

3.第十六届上海市百万青少年争创明日科技之星评选活动大学生实施方案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科普教育发展基金会

2017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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