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推荐“中欧青年农业实用人才能力建设项目”候选人员的通知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农业部  法律法规网 2017-12-29 17:58:24  评论()

文件名称: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推荐“中欧青年农业实用人才能力建设项目”候选人员的通知

文件编号:农办外〔2017〕19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各有关单位:

2017年4月,我部韩长赋部长与欧盟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发展委员霍根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与欧盟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发展总司关于开展青年农业实用人才能力建设项目的联合声明》,旨在通过互访交流,分享良好经验和实践,增进双方青年职业农民和农业人才的相互了解,建立紧密合作和联系,深化中国与欧盟国家在农业领域的国际合作与交流,促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该项目已成功启动,并于2017年11月接待了第一批来华交流的欧盟青年职业农民。根据协议,我部将于2018年组织2批青年职业农民赴欧盟成员国进行交流学习,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分别于2018年4月和9月派出第一批和第二批(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每批选派10名青年职业农民,时间为两周左右。

二、推荐对象

青年职业农民、青年农场主、返乡创业者等青年农业实用人才(人员选拔条件附后)。

三、费用

项目所需费用由我部和欧盟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发展总司部分资助,学员在欧盟国家交流学习期间食宿、交通费由项目承担并统一安排,国际旅费由学员个人或其所在单位承担。

四、内容和方式

赴欧盟国家进行为期两周的交流学习,学习期间和结束后根据要求撰写学习日志和相关学习报告。我部及欧盟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发展总司将共同为学员颁发学习结业证书。

五、有关要求

请各单位根据选拔条件(附件1)推荐合适人选参加上述交流,我部将根据报名情况组织相关考试择优录取。请于2018年1月5日前将推荐函、报名表及中英文简历纸质原件邮寄至我部国际交流服务中心,同时将报名表及中英文简历的电子版发送至以下邮箱:1514137749@qq.com

联系人:刘佳巍余扬

电话:+86-10-59192620/2435

传真:+86-10-59192617

邮箱:1514137749@qq.com

附件:1.中欧青年农业实用人才能力建设项目人员选拔条件

2.中欧青年农业实用人才能力建设项目报名表(中英文)

3.简历表

农业部办公厅

2017年12月27日

附件: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推荐“中欧青年农业实用人才能力建设项目”候选人员的通知(NBW19).ceb

农办外〔2017〕19号附件1、2、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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