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认定禄丰工业园区等7个园区为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通知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云南政府网  法律法规网 2017-12-27 10:06:36  评论()

文件名称:云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认定禄丰工业园区等7个园区为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通知

文件编号:滇云政办函〔2017〕215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为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发展园区经济的战略部署,支持园区创新体系建设,省人民政府认定禄丰工业园区、安宁工业园区、马龙工业园区、陆良工业园区、砚山工业园区、临沧工业园区、龙陵工业园区等7个园区为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省级高新区)。

各省级高新区要坚定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按照“布局集中、产业集聚、用地集约、配套完善”的要求,完善体制机制,优化创新环境,加快建设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人力资源协同发展的产业体系,不断增强经济创新力和竞争力,使省级高新区成为依靠创新促进新旧动能加快接续转换的重要载体、带动区域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引擎。

省级高新区所在地政府要加强对省级高新区的领导和管理,大力支持省级高新区发展。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2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源文件下载: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定禄丰工业园区等7个园区为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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