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巴彦淖尔市多措并举强化监管执法 规范市场经营秩序见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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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巴彦淖尔市工商质监局全面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全面规范了市场经营秩序,提升了监管执法的综合效应。
一是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管。
重点做好自治区成立70周年庆祝等重大活动期间重点行业和关键领域的专项检查整治,深入开展各类隐患排查,对全市党政机关、学校、医院、商场、车站、公园等公共场所电梯,大型游乐设施、危化品灌区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涉氨制冷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获证企业、燃煤锅炉节能减排、油气输送管道、气瓶充装站等在用特种设备实施全面安全检查。共现场监督检查列入计划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90家,生产单位51家,检查特种设备1864台,查出隐患72处,发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89份,督促整改隐患72处。完成特种设备定期检验20028台/套(不含安全阀、水处理设备),检验安全阀6017只,水处理设备248台,检测锅炉水样782组。完成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监督检验4005台/套,压力管道(不分监检和定检,包括工业管道和公用管道)176245米,一次性合格率100%。查处取缔液化气倒气黑窝点5个,查封扣押50公斤液化石油气钢瓶42只、15公斤液化石油气钢瓶43只。立案查处气瓶违法案件14起,结案14起,收缴行政罚款42.5万元。
二是基本完成了全市电梯应急救援处置服务平台建设任务。
6月29日市局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的公开招标,确定该项目建设运营投资商为内蒙古广播电视网络集团有限公司巴彦淖尔市分公司。目前应急处置指挥中心已经基本建成,采集在用电梯信息3474部,在电梯内安装报警显示屏1000余部,有效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有效提升公共安全治理能力。
三是强化综合执法改革,扎实开展重点问题整治。
全面推进综合执法改革,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坚持依法履职尽责,全面规范市场秩序,提升监管执法的综合效应。先后部署开展了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红盾质量维权行动、打击传销和严格规范直销、红盾护农、质监利剑行动、打击虚假广告和侵犯知识产权执法、取缔无证无照经营七个专项执法行动,共办理工商行政执法案件2196件,案值1485万元。
四是网络监管有新突破。
加大网络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创建工作力度,强化查处非法主体或标识、网络虚假宣传及侵权假冒、刷单炒信、农村电商四大类型案件。全年共组织部门联合执法15次,出动检查人员634人次,实地检查抽查相关网站362家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74个,关闭网站(网店)41个,查办网络交易案件17件,罚没款6.23万元,受理网络投诉及网络消费咨询38件,调解成功率100%,规范了网络市场经营秩序。
五是全力强化产品质量监管。
紧密结合质量提升工作部署,先后组织开展了先后组织开展了节日产品质量安全、农资打假、电线电缆、建材产品生产企业、生产销售地条钢、输水管获证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等方面的专项监督检查和“质监利剑”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行为,及时排除产品质量安全隐患。共查处质量违法案件48起,罚没款98.6万元。组织开展了滴灌带、羊绒制品等9种产品239批次监督抽查,合格227批次,产品合格率为95%。加强生产许可证和强制性认证产品管理,圆满完成了磴口县“国家有机认证示范县”获批创建工作,对10家检验检测机构、9家有机认证获证企业和6家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获证企业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建立了监管档案。
六是强化计量监管。
以市政府名义印发了《巴彦淖尔市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十三五”计量发展规划实施意见》,开展了计量行政许可证后监管专项行动和民生计量器具专项监督抽查,有序推进强制检定工作。全市共免费检定强检计量器具172828台(件)。抽查29家企业41批次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净含量标注合格39批次,合格率95.1%,净含量合格34批次,合格率82.9%;有5家服务业经营单位被评为2016年内蒙古自治区计量诚信示范单位,今年又新推荐5家经营单位参评,推荐2家企业参评全区能源计量示范单位、1家企业申报工业计量标杆示范单位。
七是持续优化消费环境。
围绕“放心消费在巴彦淖尔”创建和“网络诚信、消费无忧”年度主题,组织开展“3·15”系列活动,深入推进12315消费维权“五进”活动,开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线上线下抽检,已抽检流通领域重点商品14个品种,127个批次,共检出不合格商品33个批次,已全部立案查处。全市共查处销售假冒伪劣和不合格商品案件82起,案值72.58万元。强化消费纠纷处理,共受消费者咨询10630件,受理投诉举报2383件,办结率98.06%,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06.6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