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获省“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称号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黑龙江政府网  法律法规网 2017-12-04 20:11:58  评论()

文件名称:大庆获省“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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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示范工作会议(西部片区)在大庆市召开,来自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绥化市等地行署法制办的分管复议领导、复议科(处)长及所属县(市)级政府法制办负责人,大庆市所属县(区)政府的主管法制副县长、法制办主任及市辖区法制办主任共计7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期间,与会人员参观了大庆市行政复议规范化基础设施建设情况,了解大庆市行政复议委员会通过完善功能区块设置实现行政复议案件受、审、议相分离的工作模式。同时,工作人员向参会人员演示行政复议案件听证会视频举证系统。会上,省政府法制办公室相关领导代表省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授予大庆市“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荣誉称号并颁发牌匾。

此次会议在大庆市的成功召开是省政府法制办对大庆市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取得成绩的充分肯定,更为大庆市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的提高提出了进一步的要求。(采编:谢晓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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