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出台校外学生小饭桌食品安全管理办法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内蒙古政府网  法律法规网 2017-11-22 10:05:08  评论()

文件名称:巴彦淖尔市出台校外学生小饭桌食品安全管理办法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巴彦淖尔市学生“小饭桌”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近日已由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该《办法》明确了校外学生小饭桌的概念,即由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校外开办的、以方便家长为目的,在非教学时间,?为学生提供餐饮服务的经营性机构。明确了教育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等相关部门的职责。各旗县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当依据该《办法》的有?关规定,对本地区学生“小饭桌”备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学生“小饭桌”开办者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职能职责,组织学校等部门、?单位对辖区内“小饭桌”进行全面调查,摸清底数,登记造册,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提供基本信息。属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情况,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学生“小饭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进行备案登记管理和日常监督?检查。除此之外,《办法》对开办“小饭桌”的基本条件及备案管理都提出相应的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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