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全国教育系统2018届高校毕业生网上招聘活动的通知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教育部  法律法规网 2017-11-14 11:30:59  评论()

文件名称: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全国教育系统2018届高校毕业生网上招聘活动的通知

文件编号:教学厅函〔2017〕50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教学厅函〔2017〕5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8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促进高校毕业生与教育系统用人单位供需对接,积极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城乡基层教育系统就业,定于2017年11月22日至12月6日举办“全国教育系统2018届高校毕业生网上招聘”活动,期间还将在长春举办“全国高校2018届毕业生教育人才招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招聘活动由教育部高校学生司指导,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与东北师范大学承办,全国大学生就业公共服务立体化平台与全国高校毕业生教育人才专业市场协办。

二、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高度重视本次招聘活动,及时将本通知转发至本行政区域内各教育单位。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汇总相关需求信息,并于11月15日前将需求信息通过电子邮件(报送格式见附件1)方式直接报送至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各高校特别是举办教师教育的院校应做好宣传和组织发动工作,积极动员广大毕业生参与本次招聘活动。

三、招聘活动期间,教育系统用人单位招聘信息与高校毕业生求职信息将在全国大学生就业公共服务立体化平台(新职业网www.ncss.cn)和东北高师就业联盟网(www.dsjyw.net)上以统一页面免费发布,供用人单位和高校毕业生浏览查询和在线联系。毕业生可在新职业网或东北高师就业联盟网上进行注册,注册信息须真实有效。

四、为配合此次网络招聘会取得更好效果,招聘活动期间,由东北师范大学负责,12月2日在长春国际会展中心举办“全国高校2018届毕业生教育人才招聘会”,广大毕业生可免费参会并现场洽谈。有参加现场招聘会需求的用人单位请于11月15日前将参会回执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报送格式见附件2)方式直接报送至东北师范大学。

五、为确保本次招聘活动有序开展,维护用人单位与应届毕业生合法权益,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应加强监督与管理,对参加招聘活动的用人单位信息进行审核,杜绝出现歧视性信息和虚假信息。

六、活动联系人

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

联系人:洪振宇

电话:010-62111790

传真:010-62111780

东北师范大学

网上招聘

联系人:董琰、韩冰

电话:0431-85098867

传真:0431-85684168

邮箱:zpzhou@dsjyw.net

现场招聘

联系人:毕海洋

电话:0431-85098857

传真:0431-85684168

邮箱:zhaopinhui85098857@163.com

东北高师就业联盟网

联系人:董琰、韩冰

电话:0431-85098867

传真:0431-85684168

邮箱:zpzhou@dsjyw.net

附件:1.用人单位招聘信息登记表

2.全国高校2018届毕业生教育人才招聘会参会回执

教育部办公厅

2017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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