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印发《全面改薄工作实地督导工作方案》的通知====省政府工作部门信息公开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海南政府网  法律法规网 2017-11-11 21:02:27  评论()

文件名称:海南省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印发《全面改薄工作实地督导工作方案》的通知====省政府工作部门信息公开

文件编号:琼府教督〔2017〕19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海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文件

琼府教督〔2017〕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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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印发

《全面改薄工作实地督导工作方案》的通知

琼海市、五指山市、定安县、临高县、乐东黎族自治县、白沙黎族自治县、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现将《全面改薄工作实地督导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海南省2017年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专项督导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府教督〔2017〕13号)和本《方案》要求,认真安排做好迎接全面改薄工作实地督导的相关工作。

联系人:卢焕雄,联系电话:65338070。

附件:海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全面改薄工作实地督导工作方案

海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17年11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厅办公室、财审处、基教处、体卫艺处、规划处,省电教馆。

海南省教育厅办公室2017年11月3日印发

附件

海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全面改薄工作实地督导工作方案

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印发《海南省2017年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专项督导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府教督〔2017〕13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结合各市县全面改薄自查情况,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决定于11月上旬进行全面改薄工作实地督导,特制定本方案。

一、督导时间

2017年11月7日至11月15日(具体时间由各督导组在此规定时间内灵活安排)。

二、督导对象

根据《通知》精神和各市县上报的全面改薄自查报告的情况,经相关处室讨论研究决定,本次抽样实地督导对象为:五指山市、临高县、白沙县、保亭县、琼中县(以上为国定贫困县);琼海市、定安县、乐东县。

三、督导内容

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开展实地督导,特别强调督导检查以下几点:一是县级改薄办组织辖区内全面改薄项目学校对照“底线要求”逐校进行自查情况;二是抽查辖区内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底线要求”达标情况,义务教育学校(含教学点)总量超过100所的,抽查比例不得低于10%;总量低于100所的抽查比例不得低于15%。三是按要求录入“农村义务教育学校20条底线要求督导管理系统”情况。

四、督导方式

(一)听取市县政府工作汇报

(二)查阅有关档案资料

(三)核实网络统计数据

(四)按比例抽取学校实地督查

(五)随机反馈

五、督查分组及组成人员

共成立4个督查组,每组4人,由厅机关相关处室和单位派员组成。

第一组:督查乐东县、白沙县。组长单位:督导室,成员:财审处1人、体卫艺处1人、电教馆1人。

第二组:督查临高县、琼中县。组长单位:财审处,成员:、电教馆1人、体卫艺1人、规划处1人。

第三组,督查五指山市、保亭县;组长单位:督导室,成员:电教馆1人、财审处1人、基教处1人。

第四组,督查琼海市、定安县;组长单位:基教处;成员:督导室1人、财审处1人、电教馆1人。

六、工作要求

(一)各组行程由督导组商被督导市县确定。督导组要严格把握标准,深入学校核查真实情况,切忌搞形式主义和走过场。

(二)督导工作中,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我厅制定《海南省教育督导评估检查十不准》规定,不得层层陪同,不得安排宴请,不得干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三)各督导组在评估结束后一周内提交督导报告送督导室,最迟交稿时间不得迟于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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