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河北省林业厅关于开展林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检查和验收工作的通知
文件编号:冀林字〔2017〕110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河北省林业厅关于开展林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检查和验收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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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河北省林业厅关于开展林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检查和验收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000218161/2017-00476
发布机构:
省林业厅
文号:
冀林字〔2017〕110号
主题词:
发布日期:
2017年11月08日
主题分类:
林业
河北省林业厅关于开展林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检查和验收工作的通知
冀林字〔2017〕110号
河北省林业厅关于开展林业科技
推广示范项目检查和验收工作的通知
有关设区市(含定州市、辛集市)林业局、各项目承担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科技项目管理,保障项目资金安全,充分发挥科技支撑引领作用,依据《河北省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项目计划管理办法》,我厅拟对省内相关单位正在实施的林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进行检查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验收范围
省林业厅批复的正在实施的林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含中央和省财政林业科技推广项目。对今年结题的项目进行现场查定和验收,对未结题项目进行督导检查。
二、检查验收时间
时间定于今年6月至12月。今年结题的项目依据项目实施情况、林果成熟季节等确定具体时间;未结题项目由检查组确定具体时间。
三、方式及内容
检查及验收由省厅邀请相关技术、财务专家参加,以项目合同书为依据,包括项目组织、项目实施、资金使用、档案管理、实施效果、宣传报导等内容。
(一)今年结题项目的现场查定及验收依据《河北省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项目计划管理办法》执行。
(二)未结题项目采取实地调查、听取汇报、查阅工作和财务等档案材料、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开展。
四、其他事项
(一)查定和验收内容及材料准备、各工作表格式样,请到百度网盘下载,下载地址:
(二)各项目单位请严格按相关要求准备材料。
(三)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是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验收的重要依据,未按要求出具财务审计报告视为验收不合格。
(四)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查定和验收的项目,需由设区市林业主管部门以正式公文说明原因,6月30日前上报省厅。
联系人:树寿荣,0311-88606870,18531120806
河北省林业厅
2017年6月6日
河北省林业厅办公室2017年6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