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关于西山矿区赤峪煤矿化解过剩产能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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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发〔2016〕7号、发改能源〔2016〕1602号、发改能源〔2016〕1897号、发改能源〔2017〕609号等文件规定,西山矿区赤峪煤矿编制了化解过剩产能方案并按程序上报国家。国家能源局综合司以国能综函煤炭〔2017〕333号文件同意了赤峪煤矿化解过剩产能方案。
按照有关要求
,现
将
赤峪
煤矿化解过剩产能方案
公告
如下:
西山矿区
赤峪
煤矿
项目由国家发改委以发改能源
﹝2011﹞2658号
文核准,建设规模300万吨/年,项目单位为山西金地煤焦有限公司。根据国家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要求,赤峪煤矿通过关闭煤矿、安置人员折算方式承担化解过剩产能任务,承担任务量为60万吨/年。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邢台矿核减产能130万吨/年,其中17.3万吨/年用于本项目、折算为置换产能指标18万吨/年;纳入化解过剩产能实施方案2016年关闭退出的冀中能源石家庄瑞丰煤业有限公司安置职工折算指标121.9万吨/年,其中42万吨/年用于本项目。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