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武汉物业管理条例征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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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湖北省武汉市政府法制办发布《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征集意见。其中,武汉市打造红色物业的成功经验将在立法中予以固化,并将建立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费补偿机制。
与2011年出台的《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相比,征求意见稿新增了老旧住宅区物业管理部分,规定对配套设施设备不齐全的老旧住宅区,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老旧住宅区物业改造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对老旧住宅区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改造,改善老旧住宅区的综合环境和物业服务,相关费用可实行财政补贴。同时,鼓励和支持物业服务企业为无物业管理或管理不善的老旧小区提供基本物业服务,区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可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对提供公益性物业服务的企业予以适当补贴和扶持。征求意见稿还明确,市、区人民政府应完善公益性和市场化相结合的物业服务管理机制,促进物业服务融入城市基层社会治理。
摘自《中国建设报》2017.10.20岩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