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关于组织参加交通运输统计工作全国业务交流培训会的通知
文件编号:浙交办〔2017〕270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各市交通运输局(委),嘉兴、舟山、台州市港航(务)局,省公路局、港航局、运管局:
根据交通运输部综合规划司统计重点工作安排,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印发了《交科院关于召开2018年度交通运输统计工作业务交流会的通知》(交科院科发〔2017〕91号),定于11月在成都分三期召开2018年全国交通运输统计工作业务交流会,并开展具体业务培训(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和对象
(一)讲解运输、港口、投资、城市客运、扶贫、环境、农村公路基础数据和电子地图更新统计制度填报重点事项及统计软件操作要点。请省级单位有关统计人员,杭州、宁波市城市客运相关统计人员参加培训。
(二)系统讲解企业一套表试点统计调查制度及统计软件操作。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工作是2018年重点统计工作之一,部将以海洋运输、港口(含内河、沿海)、公路客运站、城市客运四大领域作为试点推进一套表联网直报。为确保本项工作顺利开展,请省、市有关统计人员参加培训。
二、报名要求
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控制会议规模,根据会议分配给我省的名额数,对我省参会人员作如下分配:省级单位各派1人,各市交通运输局(委)各派2人,嘉兴、舟山、台州市港航(务)局各派1人参加第一期培训;请省海港委相关统计人员1人、省交科院技术人员1人参加第一期培训;请宁波市通知两家重点试点企业(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北仑第二集装箱码头分公司、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镇海港埠分公司)各派统计人员1人参加第二期培训。请各单位将参会人员名单(格式见附件2)于10月26日前反馈至厅规划处。联系人:陈琳莉,传真:(0571)87819497;电话:87804381(手机号13588425522)。
由于本次会议培训任务重,务请各单位认真对待报名工作,指派统计业务人员与会,确保明年统计工作顺利开展。
三、其他事项
各参会人员需自带统计报表制度(详见附件3)、便携式电脑及U盘,准时报到参会。根据会议承办方要求,参会代表将统一安排合住,请提前做好准备。
附件:1.《交科院关于召开2018年度交通运输统计工作业务交流会的通知》(交科院科发〔2017〕91号)
2.参会人员回执
3.统计报表制度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
2017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