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1248号提案答复的函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农业部  法律法规网 2017-10-23 16:28:34  评论()

文件名称: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1248号提案答复的函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B类

同意对外公开

您提出的关于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助力精准扶贫的提案收悉。经商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现答复如下。

农业标准化生产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抓手,是农业提质增效的有效手段,也是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我部高度重视农业标准化生产,认真执行《标准化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深入贯彻《全国农业现代化规划(

2016-2020

年)》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决策部署,在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特别是在推进

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方面采取了强有力的推进措施。

一、大力推进标准化生产基地创建

为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进标准化规模种植和养殖,近年来各级农业部门以水果、蔬菜、茶叶标准园和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以下简称

“三园两场”)为抓手,持续开展了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截至

2016

年底,全国已累计创建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

4179

家,创建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

6218

家,创建果菜茶标准园近

6000

个。通过推进规模化种植养殖、标准化生产、品牌化发展和产业化经营,提高了农产品全程质量安全水平,增强了农产品的供应能力,促进了产业提质增效,农民增收致富。

二、积极推进

“三品一标”品牌农产品发展

围绕农业转方式调结构、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近年来农业部门积极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创建了一批

“三品一标”生产基地,打造了一批知名区域公共品牌、企业品牌、农产品品牌,持续以品牌化引领农业标准化生产。截至

2016

年底,

认证绿色食品

24027个;无公害农产品78282个;有机农产品3844个;累计登记地理标志农产品2004个。

三、不断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

“标准体系”

经过长期的努力和探索,在农业标准清理整合的基础上,初步建立了以农兽药残留等农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性国家标准为重点,以大宗、优势、特色农产品推荐性标准为补充的现代农业标准体系框架。标准内容涵盖产前、产中、产后各个环节,为农产品生产和执法监管提供了严格的准绳。截至

2016

年底,已制定并颁布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制定指南》《食品中农药残留风险评估指南》《农药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编制指南》《农药每日允许摄入量制定指南》和《用于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制定的作物分类》等标准制定的基础技术规范。制定农药残留限量标准

4140

项、兽药残留限量标准

1584

项,制定发布农业行业标准

5121

项,各地制定农业生产技术规范

1.8

万项。

四、全力推进产业扶贫

近年来,农业部积极引导鼓励农产品加工企业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直接投资、参股经营、签订长期合同等方式,带动建设一批标准化、专业化、规模化原料生产基地;引进有品牌、有实力、有市场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重点发展绿色农产品加工,以县为单元建设加工基地,以村(乡)为单元建设原料基地,支持贫困地区结合精准扶贫和精准脱贫,大力开展产业扶贫。

下一步,农业部将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等有关部门,落实好《关于推进农业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下游环节购入免税农产品等免征抵扣增值税等规定,推动开展农业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试点,加强和改进中小企业和

“三农”领域的金融服务,扩大享受减半征税优惠的小型微利企业范围;继续大力推进“三园两场”建设,积极推进“三品一标”品牌建设,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创办乡村旅游合作社或与社会资本联办乡村旅游企业,吸引龙头企业和科研机构建设运营产业园,引导金融机构提供信贷支持,在各项支农政策措施中研究探索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农业标准化生产的机制和渠道,加快构建以国家农技推广机构为主体,科研教学单位、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广泛参与、分工协作、服务到位的“一主多元”农技推广体系,为加快农业现代化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和人才保障。

感谢您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给与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

010-59192387

农业部

2017

9

月25日

附件:

农办案〔2017〕191号.C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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