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房通知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福建政府网  法律法规网 2017-10-20 09:40:28  评论()

文件名称:选房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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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市二医院医疗发展用地及塔亭路周边危旧房地块项目”选择安置“南台新苑兰花园”的被征收人,兹定于2017年10月24日下午进行选房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

看房安排时间:

2017年10月23日,下午2:30-5:30

地点:

南台新苑兰花园

二、

选房安排时间:

2017年10月24日下午2点签到,3点开始选取安置房直至选取结束。地点:三叉街旧改项目现场指挥部(三叉街益浩路14号)

三、选房时被征收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干张(每单元上缴一张)、《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原件、选房顺序号原件。若本人无法前来,可委托他人代选,受托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律生效的委托书原件。

四、被征收人未及时到场选房,也未委托他人代理选房的,或到场后拒绝参加选房的视为放弃选房机会,将由现场街(居)工作人员代为选定安置房房号。

福州市仓山区三江口房屋征收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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