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2924号建议的答复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工信部  法律法规网 2017-10-13 09:46:13  评论()

文件名称:关于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2924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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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牛弩韬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动《中国制造2025》落实落地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加快推进制造强国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立足全局、着眼长远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目前,我国制造强国建设基本形成了以《中国制造2025》为引领,以11个专项规划为骨干,以重点领域技术路线图、工业四基发展目录等绿皮书为补充,各地抓落实的配套文件为支撑的横向联动、纵向贯通、各方面协同的政策体系。各有关部门、各地区按照把战略规划变成年度计划,把年度计划变成实际行动,把实际行动转化为实际成果的要求,以重点突破带动全面落实,主动作为、协同配合,各项工作正在扎实推进。

您提出的关于强化部门协同配合、推动区域协同发展、加强政策协同配套、营造社会协同氛围等建议,对推动《中国制造2025》落实落地十分有益,我部也进行了相关部署。

一、关于强化部门协同配合。为进一步强化部门间配合,国务院成立了国家制造强国建设领导小组,各省(区、市)成立了制造强省(区、市)领导小组。同时,为加强各部委与各省市之间的协作,国家制造强国建设领导小组与各地建立了联络员制度,形成了纵向贯通、横向联动、层层推进的组织体系。国家制造强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各成员单位编制印发了《推进制造强国建设2017年工作计划分工安排》,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通过厘清工作界面,明确分工职责,形成工作合力。

二、关于推动区域协调发展。为实现区域协调发展,国家制造强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各成员单位,启动了年度重大标志性项目遴选工作。通过分年度遴选一批基础好、关联度高、带动性强的重大项目,统筹协调,集中资源,尽快推动项目工程化或产业化。两年来,共遴选了33个年度重大标志性项目,集中力量,重点攻关。同时。我们组织开展了中国制造2025城市试点示范,重点围绕构建产业新体系、科技创新体系、政策保障体系、人才培养体系等开展试点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进而带动全国其他地区实现制造业提质增效升级。目前已批复宁波等12个城市和苏南五市、长株潭衡、珠江西岸、郑洛新等4个城市群开展试点示范工作。各试点示范城市(群)正在积极探索新常态下制造业转型升级的新模式和新路径。

三、关于加强政策协同配套。《中国制造2025》明确了推进制造强国建设的各项政策,各部门正在细化落实。一是对现有政策进行梳理,形成了《中国制造2025》政策文件汇编。二是进一步建立健全推进《中国制造2025》的法律法规政策体系。我国在制造业领域已出台多部法律和行政法规,如在原材料工业方面出台了《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在装备工业方面出台了《道路交通安全法》《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等。我部也制定了多部与制造业密切相关的规章,包括《工业节能管理办法》《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等。为制造业相关领域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制度环境。三是加强产业政策与财税、金融、贸易等政策的协同性,促进产业政策加快向功能性、惠普性转变。如出台了增值税简并税率政策,扩大了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小型微利企业范围,提高了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开展了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试点等。

四、关于营造社会协同氛围。为营造有利于制造业发展的良好环境,我部一方面加强对《中国制造2025》的宣传贯彻,会同中央组织部、国家行政学院举办了两次省部级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和一次厅局级干部专题研讨班,用学习班这种形式加深对《中国制造2025》的学习和理解,提高思想认识。同时,国家制造强国建设战略咨询委员会举办了两届国家制造强国建设专家论坛,通过汇集各界智慧资源,深入分析世界产业发展新态势、竞争新特点,为制造强国建设把握新机会、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提出新思路;委托国家行政学院开展了《中国制造2025》实施情况第三方评估工作,深入分析了《中国制造2025》在贯彻落实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推进《中国制造2025》落实落地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

目前,我国制造业发展面临新常态,机遇与挑战并存,实施好《中国制造2025》需要中央和地方、企业和社会共同谋划、广泛参与。我们将继续积极会同国家制造强国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完善制造业发展政策和环境,确保政策落地、取得实效,共同推进制造强国建设。

感谢您对推进我国制造强国建设的关注与支持!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7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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